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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第六章 盖起金字塔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8]

第六章
盖起金字塔

农业革命可能是史上最具争议的事件。有些人认为这让人类迈向繁荣和进步,也有人认为这条路终将导致灭亡。对后者来说,农业革命是个转折点,让智人抛下了与自然紧紧相连的共生关系,大步走向贪婪,自外于这个世界。但不管这条路的尽头为何,现在都已经无法回头。进入农业社会之后,人口得以急遽增加,任何一个复杂的农业社会想回到狩猎和采集的生活,就只有崩溃一途。大约在公元前10000年、进入农业时代的前夕,地球上采集者的人口大约有500万到800万。而到了公元1世纪,这个人数只剩下一两百万(主要在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相较于农业人口已达2.5亿,无疑是远远瞠乎其后。


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住在永久聚落里,只有少数是游牧民族。“定居”这件事,让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大幅缩小。远古狩猎采集者的活动范围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当时这片范围都是他们的“家”,有山丘、溪流、树林,还有开阔的天空。但对农民而言,几乎整天就是在一小片田地或果园里工作,就算回到“家”,这时的房子也就是个用木头、石头或泥巴盖起的局促结构,每边再长也不过几十米。一般来说,农民就会和房屋这种构造建立起非常强烈的连接。这场革命意义深远,除了影响建筑,更影响了心理。在农业革命之后,人类成了远比过去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与“自己家”紧密相连,但与周遭其他物种画出界线。


新形成的农业活动范围,除了面积远小于过去远古的采集活动范围,内部人工的成分也大增。除了用火,狩猎采集者很少刻意改变他们所漫游闲晃的土地;但农民就完全不同,可以说他们是从一片荒野中,劳心劳力刻意打造出一个专属人类的人工孤岛。他们会砍伐森林、挖出沟渠、翻土整地、建造房屋、犁出犁沟,还会把果树种成整齐的一排又一排。对人类来说,这样人工打造出来的环境就是仅限人类和“我们的”动植物所有,常常还用墙壁和树篱围了起来。农民无所不用其极,一心防止各种杂草和野生动物入侵。就算真的出现闯入者,也会被再赶出去。赶不走的,下一步就是消灭它们。在家园四周,这种防卫特别强。从农业开始发展到现在,人类的家园得面对勤劳的蚂蚁、鬼鬼祟祟的蟑螂、冒险犯难的蜘蛛还有误入歧途的甲虫,于是数十亿人口也就武装起来,用树枝、苍蝇拍、鞋子和杀虫剂,迎向这场永不停止的战争。


史上大多数时间,这些人造领域仍然非常小,四周围绕着广大的自然旷野。整个地球表面约有5.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了1.55亿平方公里。到了公元1400年,把绝大多数的农民、农作物和家禽家畜全加起来,占地还大约只有1100万平方公里,约全球面积的2%。34而其他地方可能太热、太冷、太干、太湿,不宜农耕。然而,正是地球表面这微乎其微的2%,构成了整个历史展开的舞台。


人类发现自己已经很难离开这些人工岛屿了,所有的房子、田地、谷仓,放弃哪个都可能带来重大的损失。此外,随着时间过去,他们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不易搬运,也把他们绑得死死的。虽然在我们看来,远古的农民似乎又脏又穷,但当时一个典型的农民家庭,拥有的物品数量已经胜过了一整个儿采集部落。


未来的来临


农业时代人类的空间缩小,但时间却变长了。一般来说,采集者不会花太多心思考虑下周或下个月的事,但农民却会想象预测着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


采集者之所以不管未来,是因为他们就是现采现吃,不管是保存食物还是累积财物,当时都不是容易的事。当然,他们显然还是有某些事得要事先规划。不管是在雪维、拉斯科或是阿尔塔米拉(Altamira)洞穴,这些艺术家绘画的时候想必都希望它能够流传后世。人际关系和政治对立都是长期的事,无论报恩或报仇,常常都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然而,在狩猎和采集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里,要做这种长期规划就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说来也有趣,这让采集者省下了许多不必要的忧虑。毕竟,如果是那些无法影响的事,就算担心也没用。


而在农业革命之后,“未来”的重要性被提到史上新高。农民不仅时时刻刻都得想着未来,还几乎可以说是为了未来在服务。农业经济是以生产的季节周期为基础,经过很多个月耕作,再来到相对较短的收成高峰期。丰收的时候,农民可能会在收成结束后的晚上欢庆一场,慰劳这段时间的辛劳,但顶多一星期后就又会回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虽然可能已经有了足够的粮食来应付今天、下周甚至下个月,他们还是得担心明年和后年的问题。


之所以要担心未来,除了有生产季节周期的因素,还得面对农业根本上的不确定性。由于大多数村落拥有的农作物或家禽家畜物种十分有限,一旦遇上旱灾、洪水和瘟疫就容易灾情惨重。于是,农民不得不生产出多于所需的食物,好储备存粮。粮仓里堆了米,地窖里存了橄榄油,食品室里有奶酪,屋梁上还挂着香肠,否则遇到歉收年就有可能会饿死。而且,总有歉收的一年,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如果农民不早做准备,绝对也活不久。


于是,早从农业时代一开始,“未来”就一直是人类心中小剧场的主要角色。在农民得靠雨水灌溉的地方,雨季一开始担心也就开始。每天早上,农民就会凝视着远方,闻闻风的味道,盯到眼睛发酸。那片是云吗?能不能来场及时雨?雨会下得够吗?雨会不会又下得太大,把田里的种子或秧苗都冲走打坏了?而在幼发拉底河、印度河、黄河流域,这里的农民一样忧心忡忡,但看的是河水的高度。他们需要雨季让河面上升,一方面把上游肥沃的土壤冲下来,另一方面引水进入他们庞大的灌溉系统。然而,如果这场洪水让河面涨得太高,又或来的时机不对,田地就会遭到严重破坏,下场与旱灾一样凄惨。


农民担心未来,除了因为有更多东西要保护,也是因为现在有别的方法可以减少风险。他们可以再整一块地,再挖一条灌溉的渠道,再多种一点作物。在夏天,满怀忧虑的农民像工蚁一样疯狂工作,挥汗种着橄榄树,再由他的孩子和孙子把橄榄压成油,这样到了冬天甚至明年,他就能吃到今天想吃的食物。


农业带来的压力影响深远,这正是后代大规模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可悲的是,虽然农民勤劳不懈、希望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经济安全,但这几乎从来未曾实现。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出现了统治者和精英阶级,不仅靠着农民辛苦种出的食粮维生,还几乎全征收抢光,只留给农民勉强可过活的数量。


正是这些征收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政治、战争、艺术和哲学,建起了宫殿、堡垒、纪念碑和庙宇。在现代晚期之前,总人口有九成以上都是农民,日出而作、胼手胝足。他们生产出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一小撮的精英分子:国王、官员、战士、牧师、艺术家和思想家,但历史写的几乎全是这些人的故事。于是,历史只告诉了我们极少数的人在做些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


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


靠着农民多生产出来的食物,加上新的运输技术,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住在一起,先形成村落,再形成城镇,最后成为都市,再由王国或商业网络把它们紧紧相连。


然而,想真正抓住新时代的契机,光靠粮食剩余和交通改善还不够。就算有能力养活某个城镇的一千人或是某个国家的一百万人,还是无法确保这些人都同意如何划分领土和水资源,如何解决争端,以及在干旱或战时该如何应变。而如果对这些事项都无法达成协议,就算大家谷仓满满,还是会冲突不断。史上的场场战争和革命,多半起因都不是粮食短缺。法国大革命领头的是有钱的律师,而不是饥饿的农民。古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1世纪达到权力高峰,舰队从整个地中海运来种种珍宝,就算在他们祖先最疯狂的梦里也意想不到。然而,正是在他们的富庶达到最大值的时候,古罗马的政治秩序崩溃,引来一系列致命的内战。南斯拉夫在1991年的资源完全足以养活所有国民,但依旧解体并引发可怕的浴血战争。


这种灾难的根源在于,人类在几百万年的演化过程中,一直都只是几十人的小部落。从农业革命之后,不过短短几千年就出现了城市、王国和帝国,但时间并不足以让人类发展出能够大规模合作的本能。


虽然人类在采集时代也没有这种合作的生物本能,但因为有共同的神话故事,几百个陌生人就能够互相合作。然而,这种合作毕竟比较松散而有限,各个智人部落还是各自生活,也能满足大多数智人的自身需要。如果两万年前有个社会学家,完全不知道农业革命后的事情,就很有可能认为种种虚构神话故事的用途相当有限。讲到祖灵、讲到部落图腾,或许已经足以让500人愿意用贝壳交易、举办某种庆典或是联手消灭某个尼安德特人的部落,但也就如此而已了。这位远古社会学家不可能想到,靠着虚构的故事还能让几百万互不相识的人每天合作。


但事实就是如此出乎意料。现在看来,虚构故事的力量强过任何人的想象。农业革命让人能够开创出拥挤的城市、强大的帝国,接着人类就开始幻想出关于伟大的神灵、祖国、有限公司的故事,好建立起必要的社会连接。虽然人类的基因演化仍然一如既往慢如蜗牛,但人类的想象力却是极速奔驰,建立起了地球上前所未有的大型合作网络。


在大约公元前8500年,全球最大的聚落大概就是像杰里科这样的村落,大概有几百个村民。而到了公元前7000年,位于今日土耳其的加泰土丘(Çatal Höyük)城镇大约有5000到10000人,很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聚落。再到了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肥沃月湾(Fertile Crescent)一带已经有了许多人口达万人的城市,而且各自掌理着许多附近的小村庄。在公元前3100年,整个下尼罗河谷统一,成为史上第一个埃及王朝,法老王统治的领土有数千平方公里辽阔,人民达数十万。大约在公元前2250年,萨尔贡大帝(Sargon the Great)建立起第一个帝国:阿卡德帝国,号称拥有超过100万的子民,常备军队达5400人。在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500年之间,在中东开始出现大型帝国:亚述帝国、巴比伦帝国和波斯帝国。这些帝国统治人数达数百万,军队人数也有上万人。到了公元1年,古罗马统一了整个地中海地区,纳税人口达1亿。有了这些钱,古罗马得以维持人数达25万到50万的常备军,架构完善的交通网络,在1500年后仍然在使用,另外还有到现在仍令人赞叹的剧院和露天剧场。


其他地区也各自有其社会发展和政治统一的过程。例如在东亚,大约在公元前7000年,开始在黄河流域出现小村落,最后在公元前221年由秦始皇统一天下。秦朝约有4000万人,税收得以支持数十万士兵,以及共有超过十万官员的复杂朝廷系统。


确实,这种种都令人印象深刻,但我们不该有太美好的幻想,以为在法老王时代的埃及或是在秦朝的“大型合作网络”就已十分完美。“合作”听起来应该十分无私而且利他,但这件事并不总是出于自愿,而且还更少能够公平。大多数的人类合作网络最后都成了压迫和剥削。在这种新兴的合作网络里,农民交出他们辛苦工作得来的多余粮食,但帝国的收税官只要大笔一挥,就可能让他们一整年的辛劳都化为乌有。像是古罗马著名的圆形剧场,常常是由奴隶所建造,让有钱有闲的古罗马人观赏由奴隶上演的神鬼战士秀。就连监狱和集中营也算是合作网络,要不是有数千名互不相识的人用了某些方式来管理协调彼此的行动,这些网络根本不可能运作。


* * *


所有这些合作网络,不管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还是秦朝和古罗马的帝国,都只是“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支持它们的社会规范既不是人类自然的天性本能,也不是人际的交流关系,而是他们都相信着共同的虚构神话故事。


虚构的故事是怎么支撑着整个帝国?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个这样的例子:标致公司。现在我们可以来看看另外两个史上最有名的虚构故事:第一个是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的《汉谟拉比法典》,这可以说是几十万古巴比伦人的合作手册;第二个是公元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这可以说是现代数亿美国人的合作手册。


在公元前1776年,巴比伦是当时最大的城市,而巴比伦帝国也很可能是当时最大的帝国,子民超过百万,统治着大半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包括现代大半的伊拉克地区和部分的叙利亚和伊朗。现在最有名的巴比伦国王就是汉谟拉比,而他有名的原因,主要就在于以他命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汇集各种律法和判例,希望将汉谟拉比塑造为一个正义国王的榜样,作为更一致的法律体系基础,并且教育后世子孙何为正义,正义的国王又该如何行事。


后世子孙确实看到了。远古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知识分子与官僚精英将这部法典奉为经典,就算等到汉谟拉比骨已成灰,巴比伦帝国也烟消云散,这部法典还是由文士不断抄写流传。因此,想认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对于社会秩序的理想,《汉谟拉比法典》是个很好的参考来源。


法典开头指出,美索不达米亚的几位大神安努(Anu)、恩利尔(Enlil)和马杜克(Marduk)任命汉谟拉比“在这片土地伸张正义,驱除不义罪恶,阻绝恃强凌弱”36。接着,法典列出大约300条判例,固定写法是“如果情形如何如何,判决便应如何如何”。

以下举出判例196~199和209~214:

196. 若某个上等人使另一个上等人眼瞎,便应瞎了他的眼。
197. 若他使另一个上等人骨折,便应打断他的骨。
198. 若他使某个平民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60舍客勒(shekel,约8.33克)的银子。
199. 若他使某个上等人的奴隶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该奴隶价值的一半(以银子支付)37。
209. 若某个上等人殴打一个上等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10舍客勒的银子。
210. 若该女子丧命,他们应杀了他的女儿。
211. 若他殴打某个平民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5舍客勒的银子。
212. 若该女子丧命,他应赔偿30舍客勒的银子。
213. 若他殴打某个上等人的女奴隶、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2舍客勒的银子。
214. 若该女奴丧命,他应赔偿20舍客勒的银子。


列举他的判决后,汉谟拉比再次宣告:

以上是干练有能的国王汉谟拉比所做出的公正裁决,指示着这片土地朝向真理的道路、人生的正途……我是汉谟拉比,高贵的国王。恩利尔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照护,马杜克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带领,而我悉心关怀、不曾轻忽。


《汉谟拉比法典》认为,巴比伦的社会秩序根源于由神所指示、普遍且永久的正义原则。这里的阶级结构原则至关重要,将所有人类分成男女两种性别,以及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三种阶级;性别和阶级不同,价值也就天差地别。像是一个平民女性值30舍客勒的银子,一个女奴隶只值20舍客勒,但光是平民男性的一只眼睛就值60舍客勒的银子。


《汉谟拉比法典》也有严格的家庭阶级制度,根据规定,小孩并不是独立的人,而是父母的财产。因此,如果一个上等人杀了另一个上等人的女儿,惩罚就是把凶手的女儿给杀了。这对我们看来可能荒谬至极,凶手本人逍遥自在,但他无辜的女儿却得赔上一命。但在汉谟拉比和当时的巴比伦人看来,这再公平正义不过。《汉谟拉比法典》背后的一项重要假设,就是只要国王的臣民全部接受各自的阶级角色、各司其职,整个帝国上百万的人民就能有效合作。这么一来,这个社会不但能为所有成员生产足够的粮食、有效分配,还能保护国家抵抗敌人,甚至是扩张领土,好取得更多财富、更多安全保障。


汉谟拉比去世3500年后,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的民众认为英国国王对待他们不公,于是各殖民地代表群聚费城,于1776年7月4日宣布,所有殖民地的民众不再是英国王室的子民。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自己是普遍和永恒的正义原则,而这则宣言也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找了神祇来背书。然而,美国神指示的至高原则,却似乎和巴比伦神指示的有所出入?美国《独立宣言》主张: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如《汉谟拉比法典》,美国《独立宣言》也承诺着如果人类依照其中规定的神圣原则行事,数百万的民众就能彼此合作无间、生活安全和平、社会公平且繁荣。和《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美国《独立宣言》的效力不仅限于当时当地,而是让后世子孙依然奉为圭臬。现在已经过了超过两百年,但美国学童仍然要抄写、背诵这份宣言。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对我们来说,听到要把人分成“上等人”或“平民”,大概都会同意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其实,即使说的是“人人平等”,也只是虚构的概念。到底所谓人人平等是什么?除了想象中之外,有没有什么客观的事实可以说我们人人平等?人类彼此在生物学上都相等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我们再重新看一次美国《独立宣言》里最著名的段落: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开始,英文讲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词是“create”(创造),但生物学并没有“创造”,而是演化。演化铁定没有“平等”这回事,所谓平等的概念,是与“创造”的概念紧密相关。美国人的“平等”观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上帝创造,而所有灵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关于上帝、创造和灵魂的神话故事,那所谓人人“平等”究竟是什么意思?演化的基础是差异,而不是平等。每个人身上带的基因码都有些许不同,而且从出生以后就接受着不同的环境影响,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实该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据生物学,人并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没有“造物者”去“赋予”人类什么。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同样,生物学上也没有“权利”这种事,只有各种器官、能力和特性。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那我们要问,究竟人类演化有什么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过“自由”又是怎么回事?生物学可不讲自由这种东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改用生物学、科学的角度来写该是如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变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上面这段推论过程,如果是平等权和人权的激进分子看到可能会大发雷霆,大声驳斥:“我们知道人在生物学上不相等!但是如果大家都相信人人在本质上平等,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这点我完全赞成,但这正是我所说“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真正的坚信者


很多读者读到上面这一节,可能都觉得如鲠在喉。毕竟那就是我们中的多数人今天所接受的教育。我们说《汉谟拉比法典》是虚构故事,并不会觉得难以接受,但说到人权也只是虚构的故事,听来就有些刺耳。如果大家都发现人权不过是种想象,岂不是社会就要崩溃了吗?

讲到“神”的概念,伏尔泰就曾说:“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但可别告诉我的仆人,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汉谟拉比对于阶级原则、美国国父杰斐逊对于人权,应该也都会说出一样的话。智人并没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蜘蛛、鬣狗和黑猩猩也都是如此。但可别告诉我们的仆人,免得它们半夜偷偷把我们宰了。


这种担心其实很有道理。自然界的秩序是稳定不变的,就算人类不再相信世界上有重力,重力也不会一夜之间就消失。但相反的是,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总是有一夕崩溃的风险,因为这些秩序背后靠的都是虚构的故事,只要人们不再相信,一切就风云变色。为了维持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必须持续投入大量心力,甚至还得掺入些暴力和胁迫的成分。像是为了让民众不违反想象建构的秩序,国家就需要有军队、警察、法院和监狱不分昼夜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古巴比伦人让邻居眼睛瞎了,想要执行“以眼还眼”的规定,就不得不有些暴力的措施。而在1860年,大部分美国公民已经认为黑奴也是人,必须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时也是靠着血流无数的一场内战,才让南方各州只能黯然接受。


然而,光靠暴力还不足以维持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我们另外还需要一些真正坚信如此的信徒。法国政治家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的政治生涯就像条变色龙,先是路易十六的臣子,再经过革命和拿破仑政权,又抓准时机再次投诚,回到君主制的政体。他曾总结自己几十年任职的经验,表示“刺刀确实可以做很多事,但想安心地依靠它可是不太容易”。很多时候,一名牧师的效果大过一百个士兵,而且更便宜、更有效。此外,不管刺刀多有效,总得有人来刺。如果士兵、狱卒、法官和警察根本不相信某个想象建构的秩序,他们又怎么会照办?在所有的人类集体活动中,最难组织推动的就是暴力活动。如果说社会秩序是由武力来维持,立刻就会碰上一个问题:那军队秩序是由什么来维持?想靠威胁来维持军队组织显然不太可行。至少必须有某些军官和某些士兵真正相信某些事情,不管是上帝、荣誉、祖国、男子气概,或是单纯相信金钱也成。


另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关于那些站在社会金字塔顶端的人。如果他们并不相信这些想象的秩序,他们又为什么要推动这种秩序呢?常有人说这些人其实什么都不信,只是贪婪而已。


但这种说法有问题。如果真的是什么都不信(像是犬儒学派),就很难是个贪婪的人,毕竟客观来说,只是单纯要满足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并不难。而满足基本需求之后,多余的钱就可以用来盖金字塔、到世界各地度假、资助竞选活动、提供资金给你最爱的恐怖组织或是投入股市再赚更多的钱,但对真正的犬儒主义者来说,这一切贪婪的事都毫无意义。创立犬儒学派的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Diogenes),就住在一个桶里。据说有一天他正在做日光浴,当时权倾天下的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来找他,想知道他是否需要些什么,而且保证自己会尽力协助。第欧根尼回答:“确实,有件事可以请你帮个忙。麻烦你移动一下,别再挡住我的阳光。”



正因如此,犬儒主义者不可能建立起帝国,而且如果人们希望某个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能维持久远,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大部分的精英分子)就必须真正相信它。如果不是大多数中国人都相信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绝不可能持续了两千多年。如果不是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相信人权,美国的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了250年。如果不是广大的投资人和银行家都相信资本主义,现代经济体系连一天也不可能继续存在。


革命的受害者-绵羊,山羊,猪,鸡之动物的命运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7]

革命的受害者

浮士德跟魔鬼交易,人类则跟谷类交易。但人类做的交易不只这一项,另一项则是和绵羊、山羊、猪、鸡之类的动物命运有关。过去四处流浪的采集部落会跟踪猎杀野绵羊,也逐渐改变了羊群的组成。第一步可能是开始挑选猎物。人类发现,如果猎杀的时候只挑成年公羊或是年老生病的羊只,对人类来说反而有利。放过有繁殖能力的母羊和年轻的小羔羊,当地羊群就可长可久。至于第二步,可能是积极赶走狮子、狼和敌对的人类,保护羊群不受掠食者侵扰。第三步可能就是将羊群赶到某个狭窄的峡谷,方便控制和保护。最后一步,就是在羊群当中做出更谨慎的挑选,好符合人类的需要。其中,最具侵略性的公羊是人类想控制羊群最大的阻力,所以第一个就宰它们。至于瘦小或是太有好奇心的母羊也是除之而后快。(太有好奇心,就容易走得离羊群远远的,对牧羊人来说可不是好事。)于是,一代一代下去,绵羊也就越变越胖,越来越温和,也越来越不那么好奇了。就是这样,英文才会有首童谣,唱着玛莉有只小绵羊,而且玛莉去哪它就跟到哪。


另外一种可能,则是猎人一开始是抓住一只羔羊来“收养”一下,在食物无虞的时候养个几个月,等到比较没食物的季节就宰来吃。等到了某个阶段,这种先养再杀的规模开始越来越大,有些羊甚至被养到进入青春期,开始生出小羊来。那些生下来之后最具侵略性、不听话的,就会先遭到宰杀。至于最乖、最听话的羊,则被饶下小命,继续再生小羊。结果一样就是有了一群驯化、温顺的羊。


这样经过驯化的家畜(羊、鸡、驴等等)能够为人类提供食物(肉、奶、蛋)、原料(皮、毛),以及兽力。于是,以前必须由人自己来做的工作(像是搬运、翻地、磨谷物等等),许多都开始交给了其他动物。在大多数的农业社会里,人类的第一重点是种植农作物,第二才是饲养动物。但是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要就是靠着剥削利用其他动物为生:游牧部落。


人类扩张到世界各地,家畜也跟着他们的脚步移动。1万年前,全球只有在亚非大陆的几个特定地点有绵羊、牛、山羊、野猪和鸡,总数大约几百万只,但现在全球有大约10亿只绵羊、10亿只猪、超过10亿只牛,更有超过250亿只鸡,而且是遍布全球各地。家鸡是有史以来最普遍的鸟类。至于大型哺乳类除了以智人居首,后面的二三四名就是驯化的牛、猪和羊。从狭隘的演化观点来看,演化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在于DNA的拷贝数,于是农业革命对于鸡、牛、猪、羊来说可是一大福音。


不幸的是,演化观点并不是唯一判断物种成功与否的标准。它一切只考虑到生存和繁殖,而不顾个体的痛苦或幸福。虽然就演化而言,驯化的鸡和牛很可能是最成功的代表,但它们过的其实是生物有史以来最惨的生活。动物的驯化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野蛮作为上,而且随着时间的前行,残忍程度只增不减。


野生鸡的自然寿命大约是7~12年,牛则是20~25年,虽然在野生环境它们多半都活不到这个岁数,但至少还有相当机会可以活个好一阵子。相较之下,出于经济考虑,驯化后的肉鸡和肉牛不过出生几周和几个月,就到了最佳屠宰年龄,于是一命归天。(如果养一只鸡只要三个月就已经达到体重最重的状态,又何必再多喂好几年?)


蛋鸡、奶牛和提供劳力的役用动物有时候能多活上几年,但代价就是过着完全不符合它们天性和渴望的生活。举例来说,不难想象牛宁愿优哉游哉地在开阔的草原上整天漫步,有其他牛做伴,而不是被一个猿类在身后挥着鞭子,要它拉车拖犁。


为了把牛、马、驴、骆驼训练成听话的役用动物,就必须打破它们的天性和社会连接,抑制它们的侵略和性能力,并且限制它们的行动自由。农民还发明各种控制技术,像是把动物关在兽栏和兽笼里、套上枷锁链条,用皮鞭和刺棒来训练,甚至刻意造成动物伤残。驯化动物的过程几乎总是会将雄性阉割,好抑制雄性的侵略性,也让人类能够控制挑选牲畜的生育。


在许多新几内亚的部落社会里,想判断一个人富不富有,就要看他/她有几头猪。而为了确保猪跑不掉,新几内亚北部的农民会把猪的鼻子切掉一大块。这样一来,每次猪想闻东西,都会感到强烈的疼痛,不但无法觅食,甚至连找路都做不到,于是不得不完全依赖人类主人。在新几内亚的另一个地区,人们甚至还习惯直接把猪的眼睛挖掉,杜绝它们逃跑的可能。


图11 公元前1200年的埃及坟墓壁画:有一对牛在耕田。野生的牛群可以自在漫游,也有自己复杂的社会结构。但牛遭到阉割和驯化之后,一辈子就只能耗费在人类的鞭子下、狭窄的牛棚里,独自或成对提供劳力,既不符合身体自然,也无法满足其社会及情感需求。等到牛拉不动犁了,就只有被屠宰一途。(但请注意,这位埃及农民也是驼着背做事;这跟牛没什么两样,就是一辈子做着有害身体、心灵和社会关系的劳力工作。)


乳品业自有一套来强迫动物听话。奶牛、山羊和绵羊只有生了小牛小羊之后才会产奶,而且也仅限哺乳期这一段时间。想要动物不断供奶,农民必须让它们生下小牛小羊,但又不能让小牛小羊把奶吸光。所以,整个历史上常用的方法就是干脆等到小牛小羊出生后不久就全宰了,如此一来人类就能霸占所有牛奶羊奶,等到它们停奶之后再重新怀胎即可。听来残忍,但甚至到现在这种做法仍然十分普遍。在许多现代的酪农场里,奶牛通常只能活到5岁就会被宰杀。这5年中,它几乎一直在怀孕,为了维持最大的产奶量,在分娩后大约60~120天就要再次受精。至于它的小牛们,则是一出生没多久就被带走,母的被养大成为新一代的奶牛,而公的就进了肉类产业的手里。


另一种方式,是虽然容许小牛小羊接近妈妈,却用上各种方式不让它们喝得太多。最简单的办法,是让小牛小羊开始吸奶,但在奶要流出来之前就把它们抱走。可以想见,这种方式会同时受到母亲和孩子两方的抗拒。有些畜牧部落过去的做法,是将小牛小羊宰杀食用,但拿东西塞回空的毛皮做成标本,再送回妈妈身边刺激它们产奶。而在苏丹的努尔族(Nuer)还更进一步,在标本上涂着牛妈妈的尿液,所以这只假小牛连闻起来也很像个样子。努尔族的另一项技术则是在小牛的嘴边绑上一圈刺,小牛想吃奶就会刺伤牛妈妈,好让牛妈妈排斥让小牛吃奶。31撒哈拉的图阿雷格族(Tuareg)养骆驼,他们过去会将小骆驼的鼻子和上唇的部分穿孔或切除,如此一来只要一吸奶就会疼痛,也就不会喝得太多。


* * *


也不是所有农业社会都对他们农场里的动物如此残酷。某些家畜的日子还是过得相当不错。像是拿来剃毛的羊、宠物狗和猫,以及战马和赛马,常常就过得相当惬意。古罗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据说还曾经打算任命他最爱的马“英西塔土斯”(Incitatus)为执政官。综观历史,牧者和农民对他们的动物还是抱有感情、照顾有加,正如许多奴隶的主人也会对奴隶关心照顾。所以,君王和先知会把自己营造成牧者的形象也就不那么意外,他们和他们的神照顾子民的方式,确实也像是牧羊人照顾羊群一般。


然而,如果从牛羊的观点而非牧者的观点来看农业革命,就会发现对绝大多数的家畜来说,这是一场可怕的灾难。这些演化的“成功”是没有意义的。就算是濒临绝种的野生犀牛,比起被关在小格子里变肥、等着成为鲜美牛排的肉牛,日子应该还是好过得多。虽然自己的物种即将灭绝,但这丝毫不会影响那头野生犀牛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相较之下,肉牛这个物种虽然在数量上大获成功,却完全无法安慰那些单独个体所承受的痛苦。


我们从农业革命能学到的最重要一课,很可能就是物种演化上的成功并不代表个体的幸福。研究像小麦和玉米这些植物的时候,或许纯粹的演化观点还有些道理。但对于像是牛、羊、智人这些有着复杂情感的动物来说,就必须想想演化上的成功会对个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我们在下面的章节还会一再看到,每当人类整体的能力大幅增加、看来似乎大获成功,个人的苦痛也总是随之增长。


图12 一头在现代化畜牧场里的小牛。小牛出生后立即与母亲分开,关在一个不比身体大多少的笼子里。小牛得在这里度过一辈子,但它的一辈子平均也只有大约四个月。它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离开笼子,从没有机会和其他小牛玩,甚至连走路的机会也被剥夺;这一切都是为了避免它的肌肉运动而变硬。肌肉越柔软,牛排也就越鲜嫩、多汁。于是,这只小牛第一次有机会走路、伸展筋骨、遇见其他小牛的时候,也就是在前往屠宰场的路上。就演化而言,牛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动物。但同时,它们也是地球上生活最悲惨的动物。



奢侈生活的陷阱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6]

奢侈生活的陷阱


农业的兴起并非一夜之间,而是历时数千数百年的缓慢过程。过去,智人部落的生活就是采集蘑菇和坚果、猎捕野鹿和野兔,他们不可能一下子就决定定居、不再搬迁,而开始耕田、种小麦、从河里挑水。这种改变分阶段进行,每次只是改变日常生活中的一小部分。


在大约7万年前,智人到达了中东。而在接下来的5万年间,智人在那里不用什么农业也能顺利繁衍。光是当地的天然资源,就足以养活这些人口。资源多的时候,孩子就多生几个;资源少了,就少生几个。人类就像许多哺乳动物一样,自然有荷尔蒙和遗传机制来控制生育数。营养充足的时候,女性比较早进入青春期,成功怀孕的概率也比较高。而在土地贫瘠、营养不足的时候,女性进入青春期要来得晚,生育能力也下降。


人口管制除了以上这些自然机制之外,还有文化机制。对于四处迁移的采集者来说,婴儿和幼童行动迟缓、需要额外照顾,会造成负担。所以,当时每个子女至少会相隔三到四岁。而女性能控制这点的方式,靠的就是一天24小时都待在孩子旁边照顾着,直到孩子大一点为止(毕竟没多久就得哺乳一次,男人想来干些什么也不太方便,于是可以大幅减少怀孕的机会)。至于其他方法,还包括完全或部分禁欲(有些还用文化禁忌来支持这种做法)、人工流产,偶尔还有杀婴。


在这漫长的数千年间,人类偶尔会吃吃小麦,但绝非以它为主食。而在大约18000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全球气候变暖。随着气温上升,降雨也增多。在中东,这种新气候非常适合小麦和其他谷物生长,于是这些作物也繁衍蓬勃。人类的小麦食用量开始增加,并且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小麦的生长。当时采集到野生谷类,必须先筛一筛、磨一磨,再煮过之后才能食用;正因如此,人类采集这些谷物之后,要带回他们居住的临时地点来处理。小麦种籽粒小而多,在送回部落的途中必然会有一些掉到地上。慢慢地,人类最常走的路径附近或是居住营地的周围也就长起了越来越多的小麦。


甚至,人类放火烧毁森林和灌木丛的时候,等于帮了小麦一把。大火清掉了树木和灌木,于是小麦和其他草类就能独占阳光、水和养分。在小麦生长特别茂盛的地方,猎物和其他食物来源也丰富,于是人类部落逐渐能够放弃四处流浪的生活方式,在某地住上一个季节,甚至就形成永久聚落。


一开始,他们可能待上大约四个星期来收获小麦。等到过了一个世代,小麦数量和面积大增,于是他们得待上五个星期,接着就是六个星期、七个星期,最后终于形成永久的村落。


在整个中东地区,都能够发现这种定居下来的证据,特别是在黎凡特地区(Levant,指地中海东部沿岸及岛屿)更是常见。从公元前12500年到公元前9500年,黎凡特曾有十分兴盛的纳图芬(Natufian)文化,纳图芬人属于狩猎采集者,以数十种野生物种维生,但永久定居在村落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辛勤采集、研磨各种野生谷物。他们会盖起石造的房舍和谷仓,储存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还会发明新的工具,像是发明石镰刀收割野生小麦,再发明石杵和石臼来加以研磨。


而在公元前9500年之后,纳图芬人的后代除了继续采集和研磨谷物,还开始以越来越精细的手法来培养种植。采集野生谷物的时候,他们会小心留下一部分,作为下一季播种之用。他们也发现,播种的时候如果把种子深深埋到地下,而不是随便撒在地面,效果会好很多。于是,他们开始犁地整地,也一步步开始除草、防虫、浇水、施肥。随着越来越多的心力时间都用来种谷物,采集和狩猎的时间也就被挤压。于是,采集者逐渐变成了农民。


然而,从采集的野生小麦变成种植驯化的小麦之间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分界点,所以很难断定人类究竟是什么时候进入了农业时代。但是,到了公元前8500年,中东已经四处散布着像是杰里科这种永久村落,村民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种植培育着少数几种驯化后的物种。


随着人类开始住进永久村落、粮食供给增加,人口也开始增长。放弃过去流浪的生活之后,女性也可以每年都生孩子了。而这时婴儿也较早断奶,而以粥来代替。毕竟田里需要人手,妈妈得赶快回到农活。然而,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粮食剩余,于是耕种面积又得加大。这时,因为人类开始定居在易有疾病肆虐的聚落,孩子吃母乳的比率越来越少,吃谷类则越来越多,再加上得要共享这些粥的兄弟姐妹也越来越多,让儿童死亡率一路飙升。在大多数的远古农业社会里,至少1/3的儿童无法长到二十岁成人。27然而,人口出生的速度仍然大于死亡速度,人类养育子女的数字也居高不下。


随着时间过去,种麦子这个原本看来划算的选择,变成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儿童大批死亡,而成人也得忙得满头大汗,才能换得面包。公元前8500年杰里科人过的生活,平均来说要比公元前9500年或公元前13000年更为辛苦。但没有人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每一代人都只是继续着上一代生活的方式,在这里修一点,那里改一些。但矛盾的是,一连串为了让生活更轻松的“进步”,最后却像是在这些农民的身上加了一道又一道沉重的枷锁。


为什么人类会犯下如此致命的误判?其实人类在历史上一直不断重蹈覆辙,道理都相同: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各种决定最后的结果。每次人类决定多做一点事(像是用锄头来耕地,而不是直接把种子撒在地上),我们总是想:“没错,这样是得多做点事。不过收成会好得多!就再也不用担心荒年的问题了。孩子也永远不用挨饿入睡。”确实这也有道理。工作努力辛苦一些,生活也就能过得好一点。不过,这只是理想的状况。


计划的第一部分进行得很顺利。人们确实工作得更努力也更辛苦。但大家没想到孩子的数量也多了,于是多出的小麦也就有更多小孩要分。这些远古的农民也没想到,母乳喂得少了,粥喂得多了,就让孩子的免疫系统下降,而且永久聚落也成了疾病传染的温床。他们也没有预见到,由于增加了对单一食物来源的依赖,实际上他们使自己更容易受到旱灾的威胁。这些农民还没想到,丰收年他们粮仓满满,却会引来盗贼和敌人,迫使他们得筑起高墙、严加警戒。


这样一来,发现苗头不对,为什么他们不赶快放弃农耕,回到采集生活?部分原因在于,所有改变都必须点点滴滴累积,经过许多代的时间,才能够改变社会;等到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过去曾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可选了。另一部分,是因为人口增长就像是破釜沉舟。


一旦采用农耕之后,村落的人口从100人成长到110人,难道会有10个人自愿挨饿,好让其他人可以回到过去的美好时光?这已经再无回头路。人类发现时,已经深陷陷阱、无法自拔。


于是,种种想让生活变得轻松的努力,反而给人带来无穷的麻烦;而且这可不是史上的最后一次。就算今天,仍然如此。有多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大企业、从事各种劳心劳力的工作,发誓要努力赚钱,好在35岁就退休,去从事他们真正有兴趣的事业?但等他们到了35岁,却发现自己背着巨额贷款,要付子女的学费,要养在高级住宅区的豪宅,每家得有两部车,而且觉得生活里不能没有高级红酒和国外的假期。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会放下一切,回去野外采果子挖树根吗?当然不可能,而是加倍努力,继续把自己累得半死。


奢侈品史上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原本的奢侈品往往最后会成为必需品,而且带来新的义务。等到习惯某种奢侈品,就开始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接着就是一种依赖。最后,生活中就再也不能没有这种奢侈品了。让我们用现代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来解释。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有许多本该会让生活轻松省时又如意的发明,像是洗衣机、吸尘器、洗碗机、电话、手机、计算机、电子邮件等等。在以前,寄信是件麻烦事,得亲手动笔、写信封、贴邮票,还得再走到邮筒那里去寄。想得到回信,可能得等上几天、几星期,甚至是几个月。至于现在,我可以随手就寄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地球的另一边,而且如果收件人在线,可能只要一分钟就能收到回信了。我确实省下了所有麻烦和时间,但生活真的更轻松了吗?


可惜事与愿违。在传统信件的年代,我们通常只有最重要、不得不联络的事才会写信。写起信来也不是想起什么就写什么,而是字斟句酌、考虑再三。而且,通常对方的回信也会同样慎重。对大多数人来说,每个月来来去去的信顶多就是几封,也不会有人急于立刻回复。但在今天,我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封电子邮件,而且所有人都希望你立刻响应。我们以为自己省下了时间;然而,我们其实是把生活的步调加速成过去的十倍快,于是我们整天忙忙碌碌、焦躁不安。


三不五时,总有些反对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勒德分子(Luddite)坚持不用电子邮件,就像几千年前,也有某些人类部落拒绝农业,所以躲过了奢侈生活的陷阱。然而,农业革命要成功,并不需要某个地区的所有部落都无异议通过。一切都只从“一个部落”开始。不论是在中东还是中美洲,只要有一个部落定居下来、开始耕作,走向农业的趋势就已经无法抗拒。由于农业可促成人口迅速增长,通常农业部落光靠人数就已经大胜采集部落。这时,采集部落只剩两种选择,第一是逃跑,放任自己的猎场成为农场和牧场;第二就是拿起锄头,自己加入农业的行列。无论哪种选择,都代表旧的生活方式注定将要凋零。


这个关于奢侈生活陷阱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人类一心追求更轻松的生活,于是释放出一股巨大的力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但结果并没有任何人料想得到,甚至也不是任何人所乐见的。并没有人在背后操纵农业革命发生,或是意图让人依赖谷类维生。一开始只是各种小事,主要就是希望吃饱一点、生活安全一点,但最后累积引起的效应,就是让远古的采集者开始花上整天的时间,在烈日之下挑水务农。


神圣的干预


以上这种讲法,认为农业革命就是判断错误的结果。确实有可能,毕竟历史上还满是错得更离谱的例子。不过也还有另一种可能性。或许我们远古祖先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要让生活轻松点?或许智人是有其他的目标,所以自愿过得辛苦一点,好实现这些目标?


讲到历史发展,科学家常常会归咎于某些冷冰冰的经济和人口因素,毕竟这和他们理性、数学的思考方法比较合拍。但讲到现代历史的时候,因为有大量的书面证据,所以学者不得不考虑非物质的因素,例如意识形态和文化。像我们有足够的文件、书信、回忆录,证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并非粮食短缺或人口压力。然而,像纳图芬文化并未留下任何文献档案,所以讲到远古时代,唯物主义学派说话总是比较大声。对于这些文字出现前的时代,就算我们认为这些人行事的原因是出于信仰而非经济所需,实在也很难证明。


然而,我们很幸运地在极少数的案例中找到极有力的线索。1995年,考古学家开始挖掘位于土耳其东南部的哥贝克力石阵(Göbekli Tepe)。在这最古老的地层里,他们找到的不是聚落、房舍或日常活动的迹象,而是雄伟的石柱结构,它们雕饰华美、令人惊叹。这里每根石柱重达7吨、高5米。在附近的一个采石场,甚至还发现了一根尚未完工的石柱,重达50吨。全部加起来,总共有十多个遗迹结构,规模最大的宽度近30米。


图10 左:哥贝克力石阵的巨大遗迹结构。右:其中一根雕刻石柱(高约5米)。

全球各地都有这样令人惊叹的遗迹结构,最著名的是英国的巨石阵(Stonehenge),但哥贝克力石阵有一点特别惊人。巨石阵的年代约是公元前2500年,是由一个已经相当发达的农业社会所建造。但哥贝克力石阵的年代约是公元前9500年,所有证据都显示,它是由狩猎采集者建造而成。一开始,考古学界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经过一次又一次检视之后,无论是这个结构的年代,还是建造者尚未进入农耕社会,都是毋庸置疑的。看起来,过去我们对于远古采集者的能力和他们文化的复杂程度,都是严重低估。


为什么采集社会想兴建这样的结构?这种结构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用途,既不是大型屠宰场,也没办法用来避雨或躲狮子。所以,我们只能推论这是为了某种神秘的文化目的,而考古学家到现在也还在伤脑筋。不论用途为何,都能肯定采集者愿意为它花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想要盖起哥贝克力石阵,必然需要集合数千位来自不同部落的采集者,长时间通力合作才能完成。而如果背后没有成熟的宗教或意识形态系统,就万万不可能做到。


哥贝克力石阵还有另一件耸人听闻的秘密。多年以来,基因学家一直想找出驯化小麦的起源。最近的发现显示,至少有一种驯化的小麦就起源于附近的喀拉卡达山脉(Karaçadag),距离哥贝克力石阵只有30公里远。


这几乎不可能只是巧合。很有可能,哥贝克力石阵的文化中心就与人类首次驯化小麦(或小麦驯化人类)有着某种关联。养活建造和使用这些巨型结构的人,需要非常大量的食物。所以,采集者之所以从采集野生小麦转而自行种植小麦,可能并不是为了增加日常食物供应,而是为了支持某种神庙的建筑和运作。在传统的想象中,人是先建立起村落,接着等到村落繁荣之后,再在村落中心盖起信仰中心。但哥贝克力石阵显示,很有可能其实是先建立起信仰中心,之后才围绕着它形成村子。



第二部分 农业革命-第五章 史上最大骗局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5]

图9 大约3500年前的埃及墓穴壁画,描绘典型的农业景象。


 第五章
史上最大骗局


人类曾有长达250万年的时间靠采集及狩猎维生,并不会特别干预动植物的生长情形。直立人、匠人或是尼安德特人都会采集野无花果、猎捕野绵羊,但不会去管究竟无花果树该长在哪,羊该在哪片草地吃草,又或是哪只公羊该跟母羊交配。虽然智人从东非来到中东、欧洲、亚洲,最后到了澳大利亚和美洲,但不管他们到了什么地方,仍然就是靠野生的动植物维生。毕竟,如果现在的生活方式就吃得饱,社会结构、宗教信仰、政治情况也都稳定多元,何必自找麻烦改来改去?


这一切在大约1万年前全然改观,人类开始投入几乎全部的心力,操纵着几种动植物的生命。从日升到日落,人类忙着播种、浇水、除草、牧羊,一心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水果、谷物和肉类。这是一场关于人类生活方式的革命:农业革命。


从采集走向农业的转变,始于大约公元前9500年~公元前8500年,发源于土耳其东南部、伊朗西部和地中海东部的丘陵地带。这场改变一开始速度缓慢,地区也有限。小麦与山羊驯化成为农作物和家畜的时间大约是在公元前9000年,豌豆和小扁豆约在公元前8000年,橄榄树在公元前5000年,马在公元前4000年,葡萄则是在公元前3500年。至于骆驼和腰果等其他动植物驯化的时间还要更晚,但不论如何,到了公元前3500年,主要一波驯化的热潮已经结束。即使到了今天,虽然人类有着种种先进科技,但食物热量超过90%的来源仍然是来自人类祖先在公元前9500年到公元前3500年间驯化的植物:小麦、稻米、玉米、马铃薯、小米和大麦。在过去2000年间,人类并没有驯化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动植物。可以说,人到现代还有着远古狩猎采集者的心,以及远古农民的胃。


学者曾经以为农业就是起源于中东,再传布到全球各地,但现在则认为农业是同时间在各地独自发展而开花结果,而不是由中东的农民传到世界各地。中美洲人驯化了玉米和豆类,但不知道中东人种了小麦和豌豆。南美人学会如何栽培马铃薯和驯养骆马,但也不知道在墨西哥或地中海东部又发生了什么事。中国最早驯化的是稻米、小米和猪。北美最早的农夫,也是因为懒得再在树丛里四处寻找南瓜,决定干脆自己种。新几内亚驯化了甘蔗和香蕉,西非农民也驯化了小米、非洲稻、高粱和小麦。就从这些最早的出发点,农业开始往四方远播。到了公元1世纪,全球大多数地区的绝大多数人口都从事农业。


为什么农业革命发生在中东、中国和中美洲,而不是澳大利亚、阿拉斯加或南非?原因很简单:大部分的动植物其实无法驯化。虽然智人能挖出美味的松露、猎杀毛茸茸的长毛象,但真菌太难捉摸,巨兽又太过凶猛,于是想自己种或自己养真是难上加难。在我们远古祖先所狩猎采集的成千上万物种中,适合农牧的只有极少数几种。这几种物种只生长在特定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也正是农业革命的起源地。



地图2 农业革命的时间和地点。这项资料尚未定案,地图也不断依最新的考古发现更新中。


* * *


学者曾宣称农业革命是人类的大跃进,是由人类脑力所推动的进步故事。他们说演化让人越来越聪明,解开了大自然的秘密,于是能够驯化绵羊、种植小麦。等到这件事发生,人类就开开心心地放弃了狩猎采集的艰苦、危险、简陋,安定下来,享受农民愉快而饱足的生活。


这个故事只是幻想。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人类越来越聪明。早在农业革命之前,采集者就已经对大自然的秘密了然于胸,毕竟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非常了解自己所猎杀的动物、所采集的食物。农业革命所带来的非但不是轻松生活的新时代,反而让农民过着比采集者更辛苦、更不满足的生活。狩猎采集者的生活其实更为丰富多变,也比较少会碰上饥饿和疾病的威胁。确实,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的增加并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悠闲,反而只是造成人口爆炸,而且产生一群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精英分子。普遍来说,农民的工作要比采集者更辛苦,而且到头来的饮食还要更糟。农业革命可说是史上最大的一桩骗局。


谁该负责?这背后的主谋,既不是国王,不是牧师,也不是商人。真正的主要嫌疑人,就是那极少数的植物物种,其中包括小麦、稻米和马铃薯。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智人。


如果我们用小麦的观点来看看农业革命这件事,在1万年前,小麦也不过就是许多野草当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但就在短短1000年内,小麦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


生存和繁衍正是最基本的演化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小麦在全球总共占据大约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快有英国的10倍大小。究竟,这种野草是怎么从无足轻重变成无所不在?


小麦的秘诀就在于操纵智人、为其所用。智人这种猿类,原本靠着狩猎和采集过着颇为舒适的生活,直到大约1万年前,才开始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培育小麦。而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全球许多地方的人类都开始种起小麦,从早到晚只忙这件事就已经焦头烂额。种小麦可不容易,照顾起来处处麻烦。第一,小麦不喜欢大小石头,所以智人得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搬出去,搞得腰酸背痛。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所以我们看到男男女女在烈日下整天除草。第三,小麦会得病,所以智人得帮忙驱虫防病。第四,不论是蝗虫还是兔子,都不排斥饱尝一顿小麦大餐,但小麦完全无力抵抗,所以农民又不得不守卫保护。最后,小麦会渴,所以人类得从涌泉或溪流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小麦也会饿,所以智人甚至得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小麦生长的土地。


智人的身体演化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事这些活动,我们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追追瞪羚,而不是弯腰清石块、努力挑水桶。于是,人类的脊椎、膝盖、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研究古代骨骼发现,人类进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疾病,例如椎间盘突出、关节炎和疝气。此外,新的农业活动得花上大把时间,人类就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其实不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驯化了我们。“驯化”(domesticate)一词来自拉丁文“domus”,意思就是“房子”。但现在关在房子里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智人。


小麦究竟做了什么,才让智人放弃了本来很不错的生活,换成另一种悲惨的生活方式?它提供了什么报酬?就智人的饮食来说,其实并没有更好。别忘了,人类原本就是种杂食的猿类,吃的是各式各样的食物。在农业革命之前,谷物不过是人类饮食的一小部分罢了。而且,以谷物为主的食物不仅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不足、难以消化,还对牙齿和牙龈大大有害。


而就民生经济而言,小麦也并未带来经济安全。比起狩猎采集者,农民的生活其实比较没保障。采集者有几十种不同的食物能够维生,就算没有存粮,遇到荒年也不用担心饿死。即使某物种数量减少,只要其他物种多采一点、多猎一些,就能补足所需的量。然而,一直到最近为止,农业社会绝大多数饮食靠的还是寥寥无几的少数几种农业作物,很多地区甚至只有一种主食,例如小麦、马铃薯或稻米。所以,如果缺水、来了蝗灾又或是爆发真菌感染,贫农死亡人数甚至有可能达到百万。


再就人类暴力而言,小麦也没办法提供人身安全。农业时代早期的农民,性格并不见得比过去的采集者温和,甚至还可能更暴力。毕竟现在他们的个人财产变多,而且还需要土地才能耕作。如果被附近的人抢了土地,就可能从温饱的天堂掉进饥饿的地狱,所以在土地这件事上几乎没有妥协的余地。过去,如果采集者的部落遇到比较强的对手,只要撤退搬家就能解决。虽然说有些困难和危险,但至少是个可行的选项。但如果是农民遇到了强敌,撤退就代表着得放弃田地、房屋和存粮。很多时候这几乎就注定了饿死一途。因此,农民常常得死守田地,双方拼个你死我活。


许多人类学和考古研究显示,在只有基本的村庄和部落政治结构的农业社会中,人类暴力行为造成15%的总死亡数,而在男性之间则是25%。现在的新几内亚还有达尼(Dani)和恩加(Enga)两个农业部落社会,暴力造成男性死亡所占百分率分别是30%和35%。而在厄瓜多尔的瓦拉尼人(Waorani),成年人甚至约有50%会死在另一个人的暴力行为之下!25慢慢地,人类发展出进阶的社会结构,如城市、王国、国家,于是人类的暴力也得到了控制。不过,这样庞大而有效的政治结构可是足足花了数千年,才终于建立起来。


当然,农村生活确实为第一代农民带来了一些直接的利益,像是比较不需要担心野兽袭击、风吹雨淋,但对一般人来说,可能其实弊大于利。现代社会繁荣富庶,可能我们很难理解弊处何在,毕竟这一切的富裕和安全都是建立在农业革命之上,所以我们也就觉得农业革命真是个美妙的进步。然而,我们不能光用今天的观点来看这几千年的历史。一个更具代表性的观点,可能是1世纪汉代某个女孩因为家里的农作物歉收而饿死。她会不会说:“虽然我饿死了,但我知道在两千多年后,人类能够吃喝不尽,住在有空调的豪宅里,所以我的牺牲也都值得了?”


对于那个营养不良的汉代女孩或是所有农民来说,小麦究竟给了他们什么?对于个人来说,小麦根本算不上给了什么。但对于智人这个物种整体来说,小麦的影响就十分深远。种植小麦,每单位土地就能提供更多食物,于是智人的数量也呈指数成长。大约在公元前13000年,人类还靠采集和狩猎维生的时候,巴勒斯坦的杰里科(Jericho)绿洲一带,大概可以养活一个有百名成员的采集部落,而且人们相对健康、营养充足。到了大约公元前8500年,野生植物的荒野成了片片麦田,这片绿洲这时养活了约有千人的农村,但人口密度也因此增大,而且成员染病及营养不良的情形要比过去严重太多。


如果要衡量某种物种演化成功与否,评断标准就在于世界上其DNA螺旋的拷贝数的多寡。这很类似于货币的概念,就像今天如果要说某家公司行不行,我们看的是它的市值有多少钱,而不是它的员工开不开心;物种的演化成功,看的就是这个物种DNA拷贝数在世界上的多寡。如果世界上不再有某物种的DNA拷贝,就代表该物种已经绝种,也等于公司没有钱而宣告倒闭。而如果某个物种还有许多个体带着它的DNA拷贝存在这个世上,就代表着这个物种演化成功、欣欣向荣。从这种角度看来,1000份DNA拷贝永远都强过100份。这正是农业革命真正的本质:让更多的人却以更糟的状况活下去。


但是,身为个人,为什么要管这种演化问题?如果有人说,为了“增加智人基因组在世界上的拷贝数”,希望你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你会同意吗?没有人会同意这笔交易。简单说来,农业革命就是一个陷阱。



诺亚方舟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4]

诺亚方舟


如果我们把在澳大利亚和美洲发生的生物大灭绝合起来计算,再加入智人在亚非大陆上扩张时所造成的小规模物种灭绝(像是其他人类物种的绝迹),还有远古采集者来到偏远岛屿(如古巴)带来的物种灭绝,可能的结论只有一个:智人的第一波殖民正是整个动物界最大也最快速的一场生态浩劫。其中受创最深的是那些大型、毛茸茸的动物。在认知革命发生的时候,地球上大约有200属体重超过50公斤的大型陆生哺乳动物。而等到农业革命的时候,只剩下大约100属。换句话说,甚至远在人类还没有发明轮子、文字和铁器之前,智人就已经让全球大约一半的大型兽类魂归西天、就此灭绝。


而在农业革命之后,这种生态浩劫还要经过无数次小规模再次重演。在一座又一座岛屿上发掘的考古证据,都看到同一出悲剧一再上演。在这出剧的第一幕,充满着丰富多样的大型动物族群,而没有任何人类的足迹。第二幕,我们看到一具人骨、一个矛头或是一片陶片,告诉我们智人来到此地。剧情很快来到第三幕,舞台中心只剩下人类的男男女女,而多数的大型动物以及许多小型动物,都已经黯然退场。


距离东非大陆约400公里有一个大岛:马达加斯加。这里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岛上的物种经过数百万年的隔离,展现出独一无二的风貌,像是象鸟,高3米、重约半吨而无法飞翔,这是全球最大的鸟类,另外还有巨狐猴,这是全球最大的灵长类动物。但在大约1500年前,象鸟、巨狐猴以及马达加斯加岛上多数的大型动物都突然消失,而这正是人类第一次踏上马达加斯加的时间。


在太平洋,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开始了一波物种灭绝的浪潮,当时源自中国台湾的波利尼西亚农人开始移居到所罗门群岛、斐济和新喀里多尼亚,直接或间接造成数以百计的鸟类、昆虫、蜗牛和其他当地物种的灭绝。自此,这股生物灭绝的浪潮又逐渐向东、向南、向北席卷,侵入太平洋的心脏地带,种种特殊的动物群惨遭毒手,受害地区包括萨摩亚和东加(公元前1200年)、马奎萨斯群岛(公元1年)、复活节岛、库克群岛、夏威夷(公元500年),最后来到新西兰(公元1200年)。


在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和地中海星罗棋布的数千座岛屿几乎无一幸免,都惨遭类似的生态浩劫。甚至在最小的岛屿上,考古学家都发现曾有鸟类、昆虫和蜗牛在那生活无数世代,但在人类第一次出现后便就此消失。只有极少数极度偏远的岛屿,直到现代才被人类发现,于是岛上的动物群还能幸存。其中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加拉巴哥群岛(Galapagos Islands),在19世纪前仍无人居住,因而保持了独特的动物群,像是岛上的巨龟也像古代的双门齿兽一样,对人类毫无畏惧。


第一波的灭绝浪潮是由于采集者的扩张,接着第二波灭绝浪潮则是因为农民的扩张;这些教训,让我们得以从一个重要观点来看今日的第三波灭绝浪潮:由工业活动所造成的物种灭绝。有些环保人士声称我们的祖先总是和自然和谐相处,但可别真的这么相信。早在工业革命之前,智人就是造成最多动植物绝种的元凶。人类可以说坐上了生物学有史以来最致命物种的宝座。


或许,如果有更多人了解了第一波和第二波物种灭绝浪潮,就不会对现在自身所处的第三波浪潮如此漠不关心。如果我们知道自己已经害死了多少物种,就会更积极保护那些现在还幸存的物种。这一点对于海洋中的大型生物来说更是如此。与陆地上的大型动物相较,大型海洋生物受到认知革命和农业革命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因为工业污染和过度滥用海洋资源,许多海洋生物都已经濒临绝种。事情再这样发展下去,很快鲸鱼、鲨鱼、鲔鱼和海豚也会走上和双门齿兽、地懒、长毛象一样灭绝的道路。对全世界上所有的大型动物来说,这场人类洪水的唯一幸存者可能只剩下人类自己,还有其他登上诺亚方舟但只作为人类盘中佳肴的家禽家畜。


地懒的绝灭-澳大利亚巨型动物群的灭绝,可能正是智人留在地球上的第一个明显标志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3]

地懒的绝灭


澳大利亚巨型动物群的灭绝,可能正是智人留在地球上的第一个明显标志。而之后在美洲又有一场更大的生态灾难。在所有人类物种里,只有智人踏上了西半球的土地,时间大概是在16000年前,也就是大约公元前14000年。智人最早是步行抵达美洲,因为当时海平面较低,从西伯利亚东北还有陆地与阿拉斯加的西北相连。但这段路也没听起来这么简单,一路艰难重重,并不比跨海抵达澳大利亚来得容易。在这一路上,首先得学会如何抵御西伯利亚北部的酷寒,这里的冬季是永夜,温度可以降到–50℃。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类物种能够通过西伯利亚北部这种地方。即使是能够抗寒的尼安德特人,也还是待在南边比较温暖的地区。但对智人来说,虽然他们的身体习惯的是非洲的大草原,而不是冰雪世界的极地,但他们却能想出巧妙的解决办法。智人的采集部落四处迁徙,来到较冷的地区就学会了做雪鞋,也学会用针把兽皮和兽毛层层缝紧,成为保暖衣物。他们发明了新型武器和高明的狩猎技巧,让他们能够追踪、猎杀在遥远北方的长毛象和其他大型动物。由于有了保暖衣物,狩猎技巧也有改进,智人就越来越勇于冒险,深入冰冻的区域。


随着他们逐渐北迁,衣物、狩猎策略和其他生存技能也不断提升。


但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自愿把自己放逐到西伯利亚?对某些部落来说,或许是因为战争、人口压力或自然灾害,迫使他们北移。但向北走也不是全无好处,能取得动物蛋白便是其一。北极的土地到处都是大型而肥美的动物,如驯鹿和长毛象。每只长毛象都能提供大量的鲜肉(而且因为当地温度低,甚至可以将鲜肉冰冻留待日后食用)、美味的脂肪、温暖的毛皮,还有宝贵的象牙。对于松希尔的调查结果发现,长毛象猎人可不是在极地苟延残喘,而是过得意气风发、舒适惬意。随着时间过去,这些部落开枝散叶、不断扩张,继续追逐着长毛象、乳齿象、犀牛和驯鹿。大约在公元前14000年,有些部落就这样从西伯利亚东北来到了阿拉斯加。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发现了一片新世界。不论对于长毛象或对人类来说,阿拉斯加不过就是西伯利亚的自然延伸罢了。


一开始,阿拉斯加和美洲其他地区被冰河隔开,可能顶多只有一两个独立的探险者曾经到过更南边的土地。但到了公元前大约12000年,全球暖化融冰,出现了一条比较容易通过的通道。借由这个新的通道,人类大举南迁,走向整片大陆。虽然他们一开始习惯的是在极地狩猎大型猎物,但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气候和生态系统。这些来自西伯利亚的后裔定居到现在的美国东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沼泽、墨西哥沙漠,还有中美洲的热带丛林。有些人到了亚马孙河流域落地生根,也有的定居在安第斯山谷,或是阿根廷开阔的彭巴斯大草原。而且,这一切不过是短短一两千年间的事!等到公元前10000年,人类已经来到了美洲大陆最南端的火地岛,他们能在美洲这样如同闪电战一般横行无阻,正证明了智人已有无与伦比的聪明才智和适应能力。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其他动物能够在基因几乎毫无改变的情况下,这样快速地迁移到如此大不相同的环境当中。


来到美洲的智人,绝非什么善男信女,他们造成了血流成河的景象,受害者多不胜数。在14000年前,美洲的动物物种远比今天丰富。智人首次从阿拉斯加南下,来到加拿大的平原和美国西部时,除了会遇上长毛象和乳齿象,还会有像熊一样大小的啮齿动物,一群又一群的马和骆驼,巨型的狮子,还有其他数十种类似的巨型动物,但现在都已全部绝迹;其中像是有可怕的剑齿虎,还有重达8吨、高达6米的巨型地懒。至于南美更令人目不暇给,各种大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让人仿佛置身于奇特非常的动物园。整个美洲曾经就像是个演化的巨大实验室,各种在亚非大陆上未曾得见的动植物都在此繁衍茁壮。


可惜好景不再。智人抵达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大多数这些独特的物种就全部惨遭毒手。根据目前的估计,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北美原本有足足47属的各类大型哺乳动物,但其中34属已经消失;南美更是在60属之中失去了50属。像是剑齿虎,原本活跃了超过3000万年,却几乎在瞬间灭绝,其他像是巨型地懒、巨型狮子、美洲的本土马和本土骆驼、巨型啮齿动物和长毛象,也都未能幸免。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小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鸟类,甚至昆虫和寄生虫,也同样惨遭灭绝(像是在长毛象绝种之后,各个物种的长毛象蜱自然只能共赴黄泉)。


几十年来,古生物学家和动物考古学家(研究动物遗骨的学者)在全美洲平原和山区四处探访,寻找远古骆驼的骨骼化石和巨型地懒的粪便化石等等。每当有发现,这些珍贵的宝物就会经过仔细包装送至实验室,仔细研究每一根骨头、每一块粪化石(coprolite,没想到这也有专有名词吧!)。一次又一次,这些分析都指向相同的结果:与目前年代最接近的粪球或骆驼骨骼,大概就是人类如洪水般席卷美洲那段期间,也就是大约公元前12000年到公元前9000年。只有在唯一一个地方,科学家还能找到更晚近的粪球:在加勒比海的几个岛上,特别是古巴岛和伊斯帕尼奥拉岛,有些地懒的粪便约是公元前5000年的。但这也正是人类第一次成功越过加勒比海抵达这两座大岛的时间。


同样,有些学者还是试着为智人找借口,认为这一切都是气候变迁所造成(但他们就得好好解释,是什么神秘的原因,才让整个西半球气候暖化的时候,加勒比海群岛的气候却能硬生生再稳定了7000年)。然而就美洲而言,这可说是铁证如山。我们人类就是罪魁祸首,这点绝对无法回避。就算气候变迁也助纣为虐,但人类无疑是整起案件的主谋。


第四章 毁天灭地的人类洪水-认知革命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2]

在认知革命前,所有人类物种都只住在亚非大陆上。确实,他们也曾靠着游泳或是扎些简单的木筏,抵达少数的邻近岛屿。像是弗洛里斯岛,早在85万年前便已有人居住。但当时他们还没办法冒险前往远洋,没人到过美洲或澳大利亚,也没人到过像日本、中国台湾、马达加斯加、新西兰和夏威夷之类较远的岛屿。


海洋所阻绝的不只是人类,还有许多亚非大陆上的动植物都到不了这个“外面的世界”。因此,在像澳大利亚和马达加斯加这些远方的大陆和岛屿上,该地的生物群独自演化了数百万年,于是无论外形和天性都和它们的亚非远亲相当不同。起初,地球可分为几个不同的生态系统,各由独特的动植物组成。但这种情形即将因为智人而画下句点。


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得到新的技术、组织能力甚至是眼界,能够走出亚非大陆,前往外面的世界。他们的第一项重大成就,就是在大约45000年前殖民澳大利亚。为解释这件事,专家学者煞费苦心。想到达澳大利亚,人类得跨过许多海峡,有些宽度超过100公里,而且抵达之后,他们还得几乎立刻适应当地的生态环境。


最合理的理论认为,大约45000年前住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智人发展出了第一个能够航海的人类社会(印度尼西亚群岛由亚洲大陆向外延伸,每个岛屿间只有狭窄的海峡相隔)。他们学会了如何建造及操纵能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开始前往远洋捕鱼、贸易、探险。这给人类的能力及生活形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其他能够进到海里的哺乳类动物,都是经过长期演化发展出专门的器官和符合流体力学的身形,才能进到海里(像是海豹、海牛、海豚等等)。然而,印度尼西亚的智人祖先就是在非洲草原上的猿类,既没有长出鳍,也不用像鲸鱼一样等着鼻孔一代一代慢慢移到头顶去,而是做出船来,并学习如何操纵。正是这些技能让他们能够移居澳大利亚。


确实,考古学家到现在还没找到45000年前的筏、桨或是渔村(而且远古的印度尼西亚海岸线现在深深沉在100米的海面下,要寻找也十分困难)。但还是有些可靠的间接证据可以支持这种理论,其中之一就是在智人移居澳大利亚后的数千年间,智人还殖民到了澳大利亚北方许多独立的小岛上。其中像是布卡岛(Buka)和马努斯岛(Manus),距离最近的陆地也要两百公里远。如果没有先进的船只、高明的航海技术,很难相信有人能够前往马努斯岛殖民。


正如前面提到的,我们也有证据证明当时像是在新爱尔兰岛和新不列颠岛之间有定期的海洋贸易。17新的航海技能并不只限于西南太平洋,大约在35000年前就有人类抵达日本,而在大约30000年前就有人抵达中国台湾。对这两者而言,殖民者都得越过广阔的海洋,而这在先前的几十万年间都还是不可能的任务。


在历史上,人类首次抵达澳大利亚绝对算是大事一件,重要性不亚于哥伦布抵达美洲或是阿波罗11号登上月球。这是人类第一次成功离开亚非大陆生态系统,也是第一次有大型陆生哺乳动物能够从亚非大陆抵达澳大利亚。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类先驱究竟在这片新世界做了什么。狩猎采集者首次登上澳大利亚海滩的那一刻,就正式在这片大陆登上食物链顶端,也从此成为地球史上最致命的生物物种。


在这之前,虽然人类有些创新的调整和作为,但他们对环境还没什么太大的影响。虽然他们能够迁移到各种不同地点,而且成功适应当地环境,但并不会大幅改变新的栖地环境。而这些前往澳大利亚的移居者(其实是征服者)所做的不只是适应当地环境,而是让整个澳大利亚生态系统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人类首次登上澳大利亚沙滩,足迹随即被海浪冲走。但等到这些入侵者进到内陆,他们留下了另一种足迹,而且再也洗刷不去。他们推进的时候,仿佛进到奇特的新世界,满眼是从未见过的生物。有200公斤重、2米高的袋鼠,还有当时澳大利亚最大型的掠食者袋狮(marsupial lion),体形就像现代的老虎一样大。树上有当时大到不太可爱的无尾熊;平原上则有不会飞的鸟在奔驰,体形足足是鸵鸟的两倍;至于在灌木丛里,则有像恶龙般的蜥蜴和蛇,发出咝咝声地滑行。森林里则有巨大的双门齿兽(Diprotodon)在游荡,外形就像袋熊,不过体重足足有两吨半。除了鸟类和爬行动物之外,澳大利亚当时所有的动物都是像袋鼠一样的有袋动物,会先生下幼小、无助、就像胚胎一样的年轻后代,再在腹部的育儿袋中哺乳照顾。有袋哺乳动物在非洲和亚洲几乎无人知晓,但它们在澳大利亚可是最高的统治阶级。
但不过几千年后,所有这些巨大的动物都已消失殆尽。在澳大利亚当时24种体重在50公斤以上的动物中,有23种都惨遭灭绝,18许多比较小的物种也从此消失。整个澳大利亚的生态系统食物链重新洗牌,这也是澳大利亚生态系统数百万年来最重大的一次转型。智人是不是罪魁祸首?


罪名成立


有些学者试着为人类脱罪,把这些物种灭绝的责任推给气候变迁(常常都是靠它来顶罪)。但要说智人完全无辜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澳大利亚巨型动物灭绝,有三大证据显示气候很难成为借口,而人类难辞其咎。


第一点,虽然澳大利亚气候确实在45000年前有一场改变,但规模幅度并不大。光是这样小小的气候变迁,我们实在很难相信能造成如此大规模的灭绝。我们现在常常把很多事情都推给气候,但事实是地球的气候从来不会静止,而是每分每刻不断变化,史上不管哪个事件,都多少会碰上一些气候变迁的情形。


特别是地球早就有过许多次的冷却和暖化循环。在过去百万年间,平均每10万年就有一次冰河期,上一次冰河期大约是75000年前到15000年前,而且并不特别严重,两次高峰分别在大约70000年前和20000年前。然而,澳大利亚巨大的双门齿兽早在150多万年前便已出现,活过了至少10次的冰河期,甚至连7万年前的那次冰河期高峰也安然无恙。但为什么到了45000年前就突然灭种?当然,如果双门齿兽是当时唯一灭绝的大型动物,可能就纯粹是运气问题。然而,当时除了双门齿兽之外,全澳大利亚超过90%的巨型动物都从历史上消失。虽然我们只有间接证据,但要说这么凑巧,智人就这样在所有巨型动物都死于严寒的时候来到澳大利亚,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第二点,如果是气候变迁导致物种大灭绝,海洋生物受到的冲击通常不亚于陆地生物。然而,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显示在45000年前海洋生物有显著的灭绝情形。但如果是因为人类的影响,就很容易解释为何这波灭种潮只席卷了澳大利亚陆地,而放过了附近的海洋。虽然人类的航海技术已经大幅提升,但人类毕竟主要还是生活在陆地上。


第三点,类似澳大利亚这种生物大灭绝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几千年还不断上演,而时间点都是在人类又再次移居外面世界的时候。这些情况,都证明智人罪证确凿。以新西兰的巨型动物为例,它们经历大约45000年前的那场气候变迁,几乎丝毫未受影响,但等到人类一踏上新西兰,就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大约在800年前,新西兰的第一批智人殖民者毛利人踏上这片土地。不过几个世纪,当地大多数巨型动物以及六成的鸟类物种都惨遭绝种的命运。


在北冰洋的弗兰格尔岛(Wrangel Island,位于西伯利亚海岸以北200公里),当地的长毛象也遭到同样的噩运。曾有几百万年的时间,长毛象的足迹踏遍几乎整个北半球,但随着智人从亚非大陆扩张到北美,它们的栖地就不断缩小。到了大约1万年前,全世界几乎已经再也没有长毛象,最后的栖地只剩下几个偏远的北极岛屿,其中以弗兰格尔岛最为蓬勃。长毛象在弗兰格尔岛又存活了数千年之久,直到大约4000年前突然灭绝。时间正值人类第一次抵达。
如果澳大利亚的物种灭绝只是单一事件,对于人类的无辜或许我们还能姑且信之。但翻开历史记录,智人看起来就是个生态的连环杀手。


* * *


最初移居澳大利亚的人手头上只有石器时代的技术,他们究竟是怎么搞出这场生态浩劫的?以下有三种解释,相映成趣。


第一种解释,在于大型动物(也就是澳大利亚物种灭绝的主要受害者)繁殖十分缓慢。不仅怀孕期很长、每次怀胎数少,而且两次怀孕之间相隔也久。因此,就算人类每几个月才猎杀一只双门齿兽,也可能让双门齿兽的死亡数高过出生数。于是不到几千年,就会看到最后一只双门齿兽孤单地死去,整个物种也就此灭绝。


而且,虽然双门齿兽身形巨大,但要猎杀并非难事,原因就在于它们对于人类的袭击根本来不及防卫。各种人类物种在亚非大陆上潜伏演化了两百万年,不断磨炼狩猎技能,而且从大约40万年前便开始猎捕大型动物。在亚非大陆上的巨兽都已得到教训,懂得保持距离。所以等到最新一代的最高掠食者——智人出现在亚非大陆的时候,大型动物都已经懂得要避开长相类似的生物。相较之下,澳大利亚的巨型动物可以说完全没有时间学会该赶快逃跑。毕竟人类看起来似乎不太危险,既没有又长又锋利的牙齿,也没有特别结实或敏捷的身体。而双门齿兽可是史上体形最大的有袋动物,所以它第一次看到这只长相弱不禁风的猿类,大概只会瞟上一眼,就继续回去嚼树叶了。对这些动物来说,需要靠演化才能学会惧怕人类,但时间根本不够,它们转眼便已灭绝。


第二种解释,认为智人抵达澳大利亚的时候已经掌握了火耕技术。于是,面对这样一个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他们会刻意烧毁难以跨越的茂密灌木丛和森林,将地貌变为开阔的草原,以吸引更容易猎捕的猎物,适合人类的需求。于是,他们在短短几千年内就彻底改变了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


这种说法有植物化石记录作为佐证。在45000年前,桉属植物在澳大利亚只是少数。但等到智人来到,就开创了桉属植物的黄金时代。因为桉属植物特别耐火,所以在其他树种烧得灰飞烟灭之后,就剩下它独霸天下。


这些植被变化之后,就会影响草食性动物,进而影响肉食性动物。例如以桉属尤加利叶为生的无尾熊,就随着桉属植物领域扩张,开心地边嚼边进到新的领地。但大多数其他动物可就大受打击。澳大利亚有许多食物链就此崩溃,其中比较脆弱的环节也因而灭绝。


第三种解释,虽然也同意狩猎和火耕有显著影响,但强调还是不能忽视气候因素。大约在45000年前袭击澳大利亚的气候变迁让整个生态系统失衡,变得特别脆弱。但毕竟这早有先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系统应该还能慢慢适应恢复。但人类就是出现在这节骨眼儿上,于是将这个已经脆弱的生态系统推进了无底深渊。而对于大型动物来说,气候变迁加上人类狩猎可以说如同四面楚歌,令它们难以抵挡。一下面对如此多重的威胁,很难找出真正良好的生存之道。


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我们很难说究竟这三种解释哪个更有道理。但就是有充分的好理由让我们相信,如果智人没去到澳大利亚,现在我们就还能看到袋狮、双门齿兽还有巨型袋鼠在这片大陆上悠游自在。


和平还是战争?[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1]

和平还是战争?


最后还有个棘手的问题,就是“战争”在采集者的社会扮演了什么角色。有些学者主张远古的狩猎采集社会应该是个和平的天堂,认为要到了农业革命之后,民众开始累积私有财产,才开始有战争和暴力。也有学者主张,早在远古的采集时代,就已经有各种残忍和暴力的事情。然而,由于我们靠的只有极少数的考古文物和对现代采集社会的人类学观察,这两派学说可以说都只是空中楼阁。


虽然现代人类学的观察十分耐人寻味,但却问题重重。现在的采集者主要住在北极或卡拉哈里沙漠这种偏远和荒凉的地区,当地人口密度非常低,需要和他人作战的概率微乎其微。此外,近几代的采集社会也越来越受到现代国家操控干扰,也避免了爆发大规模冲突的可能。


欧洲学者只曾有两次机会,能够观察到采集社会形成较大、相对人口密度较高的情形:一次是19世纪在北美洲西北部,另一次则是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在澳大利亚。而不管是前一次的美洲印第安人或是后一次的澳大利亚原住民,都发生了频繁的武装冲突。然而,我们仍然无法确定这究竟代表无论古今未来都会如此,又或只是受了欧洲帝国主义的影响。


目前的考古发现不仅数量少,而且模糊不明。就算在几万年前曾经发生战争,现在究竟还会留下什么线索?当时没有防御工事、没有城墙、没有炮弹,甚至也没有剑或盾牌。虽然古老的矛头可能用于战争,但也可能只是用于狩猎。即使能找到人骨化石,也帮不上多大的忙。


发现有骨折,可能代表战争中受的伤害,但也有可能只是意外。而且就算没有骨折,也无法确定某位远古人士绝非死于非命。毕竟,光是伤到软组织也足以致命,但不会在骨头上留下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在工业时代之前,战乱中有90%以上的死者其实是饿死、冻死、病死,而不是直接被武器攻击而死。想象一下,如果在3万年前有一个部落遭到邻近部落击败,10名成员战死,而剩下的人则被赶出平常采集维生的领地。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被赶走的成员又有100名死于饥饿、寒冷和疾病。这么一来,等到考古学家发现这110具遗骨,很容易就会误以为他们是死于自然灾害。但我们又要怎么知道他们是死于无情的战争呢?


有了这种心理准备之后,我们可以开始检视手上有的考古证据。曾有三项研究,同样关于在农业革命前夕丧命的400具遗骨。第一项研究在葡萄牙,只发现两具明显死于暴力伤害。第二项在以色列,所有和人为暴力有关的证据更是只有某一具头骨上有一条裂痕,如此而已。但第三项研究的是多瑙河谷的多处遗址,在这400具遗骨中共有18具显示曾受到暴力伤害。

18/400或许听起来并不多,但其实这个比例已经相当高了。假设这18人确实都死于暴力伤害,代表远古多瑙河谷约有4.5%的死亡率是由人为暴力所引起。而在现在,就算把战争和犯罪加在一起,全球因为人为暴力引起的死亡平均也只占1.5%。在20世纪,我们曾目睹最血腥的战争、规模最庞大的种族屠杀,但即使如此,这个世纪因为人为暴力而死亡的百分比也只有5%。所以,如果这个研究显示了典型的情形,远古多瑙河谷暴力肆虐的情形就和20世纪差堪比拟。


多瑙河谷的发现已经十分令人难过,但偏偏还有一些来自其他地区的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果而加以支持。在苏丹的捷贝尔撒哈巴(Jabl Sahaba)一地,曾发现一处12000年前的墓地,里面有59具遗骨。其中有24具的骨骸里或附近发现了箭镞和矛头,共占所有遗骨的40%。其中一具女性遗骨共有12处伤痕。而在德国巴伐利亚的欧夫内特洞穴(Ofnet Cave),考古学家也发现38具采集者的遗骨被丢进两个墓穴中,主要是妇女和孩童。这些遗骨有一半(包括儿童甚至婴儿)都明显有受到人类武器伤害的痕迹,包括棍棒和刀。至于少数成年男性的骨骸,则可发现受到最严重的暴力攻击。最有可能的,就是在欧夫内特洞穴曾有一整个采集部落遭到屠杀。


那么,究竟哪个更能代表远古的采集社会?是以色列和葡萄牙那些看来生活和平的遗骨,还是苏丹和德国的那些人间炼狱?答案是两者皆非。我们已经看到,采集社会可能有许多不同的宗教和社会结构,可以预测他们也同样有不同的暴力倾向。可能在某些时期,某些地区一片平静祥和,但在其他地区却是动乱不断。


沉默的帷幕


讲到远古的采集生活,如果我们连宏观景象都难以重建,想要重塑特定事件就更是难如登天。智人部落首次进入尼安德特人居住的山谷之后,接下来的几年间很可能就发生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历史大事。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事件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顶多就是极少数的骨骼化石和石器,而且不论学术界如何竭力追问,它们仍然只会保持沉默。从这些对象里,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人类的身体结构、科技、饮食,甚至是社会结构,但却看不出他们是否与相邻的智人部落结成政治联盟,是否有先人的灵魂保佑着这个部落,是否会偷偷将象牙珠送给当地的巫医、祈求神灵庇佑。


这幅沉默的帷幕就这样罩住了几万年的历史。在这些年间,可能有战争和革命,有灵性激昂的宗教运动,有深刻的哲学理论,有无与伦比的艺术杰作。采集者之中可能也出过像成吉思汗这种所向披靡的人物,不过统治的帝国还没有新加坡的面积大;或许也出过天才贝多芬,虽然没有交响乐团,却能用竹笛令人潸然泪下;又或是出了像穆罕默德一样的先知,不过传达的是当地某棵栎树的话,而不是什么全宇宙的造物主。不过,这些我们全部只能靠猜测。


这幅沉默的帷幕如此厚重,我们连这些事情是否曾经发生都难以断定,遑论详细描述。


学者常常只会问那些他们在合理范围中能够回答的问题。如果我们无法发展出新的研究工具,可能就永远无法了解远古采集者究竟有什么信仰,或是他们曾经经历过怎样的政治。然而,我们必然需要问一些目前还没有解答的问题,否则就等于对人类7万年历史中的6万年视而不见,只以为“当时的人没做什么重要的事”。


但事实是,他们做了许多非常重要的事情。特别是他们还形塑了我们现在的世界,程度之大,出乎许多人意料。现在有探险家跋涉前往西伯利亚苔原、澳大利亚中部沙漠、亚马孙雨林,以为自己走进了一片从无人类踏足的原始环境。但这只是错觉。即使是最茂密的丛林、最荒凉的旷野,其实远古采集者都早已到过,而且让环境起了极大的变化。下一章就会提到,早在第一个农村形成之前,采集者是如何让地球的生态改头换面。整个动物界从古至今,最重要也最具破坏性的力量,就是这群四处游荡、讲着故事的智人。


[2] 说到远古采集社会的“种种可能性”,讲的是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根据其生态、科技和文化限制,都有种种信仰、习俗和经验像是光谱一样在他们眼前展开。无论是社会或个人,面对着世界上的种种可能,通常都能探索到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3] 有人可能会说,就算远古多瑙河谷有些遗骨上有暴力痕迹,也不见得就是死因。有些人可能只是受伤而已。然而,因为也有些人可能是软组织受创或是因为战争带来的资源剥夺致死,而这些都不会出现在遗骨上,因此这两种情况或许能互相抵消。

会说话的鬼-泛神论者认为,人类和其他的灵之间并没有障碍,可以直接通过言语、歌曲、舞蹈和仪式来沟通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10]

会说话的鬼

对于远古狩猎采集者的精神和心理生活,我们知道些什么?基于某些可量化的客观因素,我们或许可以重建一些采购经济的基本架构。例如,我们可以计算每人为了生活一天需要多少卡路里,一公斤的核桃可以提供多少卡路里,而一平方公里的森林又能提供多少核桃。有了这些数据,我们就能够猜测核桃在他们饮食中的相对重要性。


只不过,他们究竟是把核桃当作珍馐佳肴还是无趣的主食?他们相不相信,核桃树有树灵?他们觉不觉得核桃树叶很漂亮?如果当时有对男女想约会,核桃树的树荫下究竟算不算浪漫?讲到思想、信仰和感情,想一探究竟的难度绝对非同小可。


多数学者都同意,远古的采集者普遍信奉泛神论的信仰(animism,源自拉丁文的“anima”,意义“灵魂”或“精神”)。泛神论相信,几乎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只动物、任何一株植物、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有其意识和情感,并且能与人类直接沟通。因此,对泛神论者来说,山上的一颗大石头也可能会有欲望和需求。人类可能做了某些事就会触怒这块大石,但也有可能做某些事能取悦它。这块大石可能会惩罚人类,或要求奉献。至于人类也能够安抚或威胁这块石头。还不仅是石头,不管是山脚下的橡树,山边的小溪,林间的喷泉,附近的小树丛,通往喷泉的小径,啜饮着泉水的田鼠、狼和乌鸦,也都有着灵的存在。对泛神论者来说,还不只实体的物品或生物有灵,甚至连非物质也有灵,像是死者的鬼魂以及各种友善和邪恶的灵,也就像是我们所说的恶魔、精灵和天使。


泛神论者认为,人类和其他的灵之间并没有障碍,可以直接通过言语、歌曲、舞蹈和仪式来沟通。所以猎人可以向一群鹿喊话,要求其中一头牺牲自己。狩猎成功的时候,猎人可能会请不幸丧生的动物原谅他。有人生病的时候,萨满巫师可以呼告造成疾病的灵,试着劝它或恐吓它离开。有需要的时候,萨满巫师还能请求其他灵的帮助。泛神论的一个特点,在于所有的灵都位于当场当地,不是什么万能的神,而是某只特定的鹿、某棵特定的树、某条特定的小溪、某个特定的鬼魂。


此外,就像人类和其他灵之间没有障碍一样,人类和其他灵之间也没有地位高下之别。非人类的灵之所以存在,不只是要为人提供协助,它们也不是什么把全世界操之在手的万能的神。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人或是任何其他特定的灵而旋转。


泛神论并不是某个特定的宗教,而是数千种不同宗教、邪教或信仰的通称。它们之所以都称为“泛神论”,是因为这些宗教对于世界的看法、对于人类的定位所见略同。而我们说远古的采集者应该属于泛神论者,就好像说在前现代的农民是有神论者一样。有神论(theism,源自希腊文的“theos”,意为“神”)认为,宇宙的秩序在于人类和一小群超凡的实体(神)之间的地位关系。虽然说“前现代农民往往是有神论者”这件事千真万确,但光是这样讲还不够清楚。一般典型的“有神论”山包海容,有18世纪波兰的犹太教拉比,17世纪马萨诸塞州要焚烧女巫的清教徒,15世纪墨西哥阿兹特克的祭司,12世纪伊朗的苏菲神秘教派,10世纪的印度教战士,2世纪琐罗亚斯德教的商人,或是种种中国民间信仰。所有这些教派,都认为别人的信仰和仪式是怪异的异端。而泛神论的种种信仰和仪式,彼此之间的差异可能也不亚于此。人们的宗教经验很可能也是动荡不安,充满争议、改革和革命。


我们小心归纳出这些通则,但大致上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想再深入描述远古时代的精神灵性,都会沦为假设猜测,因为我们几乎没有证据能够佐证;即使是那极少数的文物和洞穴绘画,也能有各种不同的诠释方式。有些学者声称自己能够知道采集者当时的感受,但从他们的理论中能够了解的,与其说是石器时代的宗教观,还不如说是他们的偏见。

图7 拉斯科洞穴(Lascaux Cave)大约15000~20000年前的一幅壁画。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这幅画的意义又是什么?有些人认为画中是一个鸟头人身的男子,阳具勃起,正遭到野牛杀害。在男人下方是另一只鸟,可能象征着灵魂,在人死亡的那一瞬间由身体得到释放。如果真是如此,这幅画叙述的就不只是个普通的狩猎意外,而是前往来世的过程。但我们无法判断这些猜测究竟是否正确。这就像是个罗夏克墨渍测验(Rorschach Test),主要能看出的是现代学者的偏见,而不是远古采集者的信仰。

图8 狩猎采集者在大约9000年前,在阿根廷的“手洞”(Hands Cave)留下了这些手印。看起来,这些主人逝去已久的手印似乎正从岩石里向我们伸来。这可能是远古采集者留下最感动人心的遗迹之一,但我们没人知道这究竟想传达什么意义。


面对各种墓穴文物、壁画、骨头雕像,与其猜测出如山的种种理论,还不如坦然承认,我们对于远古采集者的宗教就只有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罢了。我们假设他们是泛神论者,但这能告诉我们的并不多。我们不知道他们向什么神灵祈祷,庆祝什么节日,也不知道他们遵守什么戒律。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故事。这是我们想了解人类历史的一大空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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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集者的社会政治世界,我们的所知同样几近于零。如上所述,学者甚至连最基本的面向都还无法达成共识,像是私有财产、核心家庭、一夫一妻制等等是否存在。很有可能各个部落各有不同结构,有些阶级井然,有些弹性较大。有的部落可能会像加利福尼亚的软件公司,致力于创新,却秩序混乱;有的部落的组织结构像纽约的法律公司,高效、有弹性。


在苏联的松希尔(Sunghir),考古学家在1955年发现了一个3万年前的墓地遗址,属于一个狩猎长毛象的文化。在其中一个墓穴,他们发现一名年约50岁的男性骨架,盖着长毛象象牙珠串,总共约有3000颗。死者戴着以狐狸牙齿装饰的帽子,手腕上还有25只象牙手镯。其他同个墓地的墓穴里,陪葬物品数量都远远不及该墓穴。学者推断,松希尔长毛象猎人社群应该阶级十分明显,而该名死者也许是部落的首领,甚至是几个部落共同的领导者。毕竟,光靠单一部落的几十位成员,不太可能制作出这么多的陪葬品。


考古学家后来还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墓穴,里面有两具头对头的骸骨。一个是大约12~13岁的男孩,另一个是大约9~10岁的女孩。男孩身上盖着5000颗象牙珠子,戴着狐狸牙齿装饰的帽子,皮带上也有250颗狐狸牙齿(这至少得用上60只狐狸的牙)。女孩身上则有5250颗象牙珠子。两个孩子身边满是各种小雕像和象牙制品。就算是熟练的工匠,大概也需要45分钟才能做出一颗象牙珠。换句话说,要为这两个孩子准备这超过1万颗的象牙珠,会需要大约7500小时的精密加工,就算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工匠,也得足足花上超过3年!


要说这两个松希尔的孩童年纪轻轻就已经证明自己是充满威严的领导者或长毛象猎人,无疑是天方夜谭。所以,唯有从文化信仰的角度出发,才能解释为什么他们能得到这样的厚葬。


第一种理论是他们沾了父母的光。也许他们是首领的子女,而他们的文化相信家族魅力,又或是有严格的继承顺位规定。至于第二种理论,则是这两个孩子在一出生的时候,就被认定为某些祖先灵魂转世降生。还有第三种理论,认为他们的葬礼反映的是他们的死法,而不是在世时的地位。有可能这是一个牺牲的仪式(可能作为首领安葬仪式的一部分),所以才会格外隆重盛大。


不管正确答案为何,这两具松希尔的孩童骨骸无疑证明,3万年前的智人已经发明了一些社会政治规范,不仅远超出我们DNA的设定,也超越了其他人类和动物物种的行为模式。

大多数智人部落不断迁移,随着季节变化,动物每年的迁移,植物的生长周期,人类也不断追逐着食物,从一地前往另一地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9]

同属一个部落的成员彼此相熟,人们终其一生都和亲友相处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孤单的时刻,也没什么隐私。虽然邻近的部落偶尔也得争夺资源,甚至大打出手,但也是有些友好的往来。像是可能互相交换成员、一起打猎、交易罕见的奢侈品、结起政治同盟,还有一起庆祝宗教节日。这种合作是智人的一大重要特征,也是智人领先其他人类物种的关键优势。有时候,与邻近部落的关系实在太良好,最后就结合为一,而有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神话、共同的规范和价值。


然而,我们其实不该高估这种对外关系的重要性。就算邻近的几个部落在危急时刻可能会密切合作,甚至平常偶尔也会一起打猎或庆祝,但各个部落绝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完全各行其是、遗世独立。讲到交易,主要是限于拿来表示身份地位的物品,像是贝壳、琥珀、颜料等等。没有证据显示当时的人会交易像是水果或肉类之类的消费品,也看不出来有某个部落必须依赖从另一部落进口货物而生存的证据。至于社会政治关系,也同样只是零星有之。就算部落有季节性的集会场所,仍然称不上是个固定的政治框架,也没有永久的城镇或机构。一般来说,一个人很可能好几个月之间都只会看到自己部落里的人,一辈子会遇见的人数也不过就是几百个。智人就像星星一样,稀疏地散布在广阔的土地上。在农业革命之前,整个地球上的人类数量还比不上现在的杭州。


大多数智人部落不断迁移,随着季节变化、动物每年的迁移、植物的生长周期,人类也不断追逐着食物,从一地前往另一地。一般来说,他们是在同样一个区域里来来回回,面积大约是几十到几百平方公里。


偶尔,可能是遇上自然灾害、暴力冲突、人口压力,又或是碰上某个特别有领袖魅力的首领,部落也可能走出自己原有的领土区域。这些流浪正是促成人类扩张到全球的动力。如果某个采集部落每40年拆伙一次,新部落往东移100公里,经过大约1万年后,就会从东非抵达中国。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某地的食物来源特别丰富,原本因为季节而前来的部落也可能就此落脚,形成永久的聚落。另外,如果有了烘干、烟熏、冷冻(在北极地区)食品的技术,人们也可能在某地停留更久。最重要的是,在某些水产水禽丰富的海边和河边,人类开始建立起长期定居的渔村。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定居聚落,时间要远早于农业革命。最早的渔村有可能是在45000年前,出现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沿海地带。也很可能就是从这里,智人开始了第一次的跨海事业:前往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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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的居住地,智人部落的饮食都是见机行事,有什么吃什么。他们会抓白蚁、采野果、挖树根、追兔子,还会猎野牛和长毛象。虽然现在流行的讲法都把他们形容成猎人,但其实智人生活主要靠的是采集,这不仅是主要的热量来源,还能得到像是燧石、木材、竹子之类的原物料。


智人采集的可不只是食物和原物料,同时还有“知识”。为了生存,智人需要对所在地了如指掌。而为了让日常采集食物的效率达到最高,他们也需要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还有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他们需要知道哪些食物比较营养,哪些有毒,哪些又能拿来治病。他们需要知道季节的变化,怎样代表着雷雨将至或是干旱将临。他们会细查附近的每条河流、每棵核桃树、每个睡了熊的洞穴还有每个燧石的矿床。每个人都得知道怎样做出一把石刀,如何修补裂开的斗篷,如何做出抓兔子的陷阱,还有该如何面对雪崩、蛇咬或是饥肠辘辘的狮子。这里面任何一种技能,都得花上好几年的指导和练习。一般来说,远古的采集者只要几分钟,就能用燧石做出一个矛头。但等到我们试着依样画葫芦,却常常是手忙脚乱、笨手笨脚。我们绝大多数的脑袋里都不知道燧石或玄武岩会怎样裂开,手也没有灵活到足以执行这项任务。


换句话说,采集者对于他们周遭环境的了解,会比现代人更深、更广也更多样。现代的工业社会中,就算不太了解自然环境也能顺利存活。像是如果你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保险推销员、历史老师或是工厂工人,你真的需要了解自然环境吗?现代人必须专精于自身小领域的知识,但对于其他生活中的必需,绝大多数都是靠着其他各领域的专家,每个人懂的都只限于自己的那一小方天地。就整体而言,现今人类所知远超过远古人类。但在个人层面上,远古的采集者则是有史以来最具备多样知识和技能的人类。


有证据显示,自从采集时代以来,智人的脑容量其实是逐渐减少!11要在那个时代活下来,每个人都必须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等到农业和工业时代开展,人类开始能靠着别人的技能生存下来,就算是低能的人也开始有了生存空间。例如只要肯挑水或是当个生产线的工人,就能活下来,并把自己那些平庸无奇的基因传下去。


采集者不只深深了解自己周遭的动物、植物和各种物品,也很了解自己的身体和感官世界。他们能够听到草丛中最细微的声响,知道里面是不是躲着一条蛇。他们会仔细观察树木的枝叶,找出果实、蜂窝和鸟巢。他们总是以最省力、最安静的方式行动,也知道怎样坐、怎样走、怎么跑才能最灵活、最有效率。他们不断以各种方式活动自己的身体,让他们就像马拉松选手一样精瘦。就算现代人练习再多年的瑜伽或太极,也不可能像他们的身体一样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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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依地区、季节有所不同,但整体而言,比起后来的农夫、牧羊人、工人或上班族,他们的生活似乎要来得更舒适,也更有意义。


在现代的富裕社会,平均每周的工时是40~45小时,发展中国家则是60甚至80小时;但如果是狩猎采集者,就算住在最贫瘠的地区(像是卡拉哈里沙漠),平均每周也只需要工作35~45小时。他们大概只需要每三天打猎一次,每天采集3~6小时。一般时期,这样就足以养活整个部落了。而很有可能大多数的远古采集者住的都是比卡拉哈里沙漠更肥沃的地方,所以取得食物和原物料所需的时间还要更少。最重要的是,这些采集者可没什么家事负担。他们不用洗碗,不用吸地毯,不用擦地板,不用换尿布,也没账单得付。


这样的采集经济,能让大多数人都过着比在农业或工业社会中更有趣的生活。像是现在,如果在血汗工厂工作,每天早上大约7点就得出门,走过饱受污染的街道,进到工厂用同一种方式不停操作同一台机器,时间长达10小时,叫人心灵整个麻木。等到晚上7点回家,还得再洗碗、洗衣服。而在3万年前,如果是个采集者,可能是在大约早上8点离开部落,在附近的森林和草地上晃晃,采采蘑菇、挖挖根茎、抓抓青蛙,偶尔还得躲一下老虎。但等到中午过后,他们就可以回到部落煮午餐。接下来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聊聊八卦、讲讲故事,跟孩子玩,或者就是放松放松。当然,有时候是会碰上老虎或蛇没错,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时他们倒也不用担心车祸或工业污染。


在大多数地方、大多数时候,靠着采集就已经能得到充分的营养。这其实很合理,毕竟这正是人类在先前数十万年间的正常饮食,人体早就完全适应而且适合。骨骼化石的证据显示,远古时期的采集者比较少有饥饿或营养不良的问题,而且比起后来的农业时代,他们身高较高,也比较健康。虽然平均寿命显然只有30~40岁,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儿童早夭的情形十分普遍。只要能活过危机四伏而意外频现的生命早期,当时的人就大多能活到60岁,有的甚至还能活到超过80岁。在现代的采集社会里,只要女性能活到45岁,大概再活个20年就不是问题,而总人口的5%~8%也都活到超过60岁。


采集者之所以能够免受饥饿或营养不良的困扰,秘诀就在于多样化的饮食。相较之下,之后农民的饮食往往种类极少,而且不均衡。特别是在近代,许多农业人口都依靠单一作物为主要热量来源,可能是小麦、马铃薯、稻米之类,这样一来就会缺少人体所必需的其他维生素、矿物质或营养。例如在中国偏远乡间的传统典型农夫,早上吃饭、中午吃饭,晚上吃的还是饭。而且还得够幸运,第二天才能吃到这些一样的东西。相较之下,远古的采集者通常都会吃到数十种不同的食物。他们可能早餐吃浆果和蘑菇;中餐吃水果、蜗牛和乌龟;晚餐则是来份野兔排佐野生洋葱。至于第二天,菜单又可能完全不同。正是这样的多样性,能确保远古的采集者吸收到所有必需的营养成分。


此外,也因为采集者不依赖单一种类的食物,就算某种食物来源断绝了,影响也不会太大。但如果是农业社会,一旦来场干旱、火灾、地震,把当年的稻子或马铃薯摧毁殆尽,就会引发严重的饥荒。虽然采集社会还是难以幸免于自然灾害,而且也会碰上食物短缺或饥荒的情形,但通常他们处理起来就是比较游刃有余。如果主要食物短缺,他们可以去采集或狩猎其他食物,又或是直接迁移到受影响较小的地区。


此外,远古采集者也比较少碰到传染病的问题。农业和工业社会的传染病(像是天花、麻疹和肺结核)多半是来自家禽家畜,但这要到农业革命之后才传到人类身上。对于远古的采集者来说,狗是唯一会近距离相处的动物,所以也就没有这些问题。此外,农业和工业社会的永久居住环境通常非常紧密,但卫生条件又不佳,正是疾病的理想温床。至于采集者,他们总是一小群一小群在广阔的大地上漫游,疾病很难流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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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这些在农业时代前的采集者有健康和多样化的饮食、相对较短的工作时间,也少有传染病的发生,许多专家将这种社会定义为“最初的富裕社会”。只不过,倒也不用把这些古人的生活想得太过理想浪漫。虽然他们的生活可能比起农业和工业社会更佳,不过当时的世界仍然同样残酷无情,常常存在物资匮乏、时节难过、儿童死亡率高的问题,现在看来没什么的小意外,当时可能就能轻易致命。这些漫游采集者的部落里人人关系亲密,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少数惹人厌的成员来说,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偶尔,如果有人年老力衰或是有肢体残疾,无法跟上部落的脚步,还会遭到遗弃甚至杀害。如果婴儿和儿童被视为多余,他们就可能被杀,而且宗教献祭也偶有听闻。


在巴拉圭的丛林里,曾有一个狩猎采集部落亚契人(Ache)存活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让我们得以一窥采集生活的黑暗面。根据亚契人的习俗,如果某位有价值的部落成员死亡,就要杀一个小女孩陪葬。人类学家访问亚契人,得知某一次有个中年男子病倒了,无法跟上其他人的脚步,于是他就被抛弃在路旁的树下。当时树上还有秃鹰等着想饱餐一顿。但那位男子鼓起精神、霍然痊愈,用轻快的脚步重新回到部落行列。他的身上还盖着鸟屎,结果绰号也从此变成“秃鹰屎”。


如果某个亚契女性已经年纪太大、成了部落的负担,部落里的年轻男子就会潜伏在她身后,找机会一斧头砍进她的脑子里。曾有一个亚契人,告诉人类学家他在丛林里的黄金年代:“我常常杀老女人,我杀过我的阿姨、婶婶、姑姑她们……女人都怕我……但现在跟这些白人在一起,我也变弱了。”如果新生儿没有头发,会被认为发育不良,必须被立刻杀死。就有一位妇女回忆说,她的第一个女儿就是被活活打死,原因只是部落里的男人已经不想再多个女孩了。而另一次,有个男人杀了个小男婴,原因只是他“心情不好,小孩又哭个不停”。甚至有个小孩被活埋,原因是“那玩意儿看起来怪怪的,其他小孩也会笑它”。


然而,可别太快就对亚契人下定论。人类学家与他们同居共处多年之后,认定在亚契成年人之间的暴力其实非常罕见。无论男女,都可以自由改变伴侣。他们总是乐天且愉快,部落里不分地位高低,想颐指气使的人通常就会被排挤。虽然他们拥有的物质不多,但却非常慷慨,而且不会执着于成功和财富。在他们的生活里,最被看重的就是良好的人际互动,还有真正的友谊。14虽然他们会杀害儿童、病人、老人,但他们的想法其实和今日许多人赞成堕胎和安乐死也没有两样。另外还该提的一点,是巴拉圭的农夫猎杀亚契人的时候,可是毫不手软。所以,或许正因为亚契人必须迅速逃离这些敌人的魔爪,如果有成员可能造成部落的负担,他们也就无法仁义以待。


事实是,亚契社会就像任何一个人类社会一样复杂难解。我们要小心不能只有了肤浅的认识,就断然将其妖魔化或理想化。亚契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过就是人类。同样,远古的狩猎采集者,就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原始的富裕社会-狗是第一种由智人驯化的动物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8]

但是,讲到农业革命前的世界,究竟有什么是我们能确定的普遍现象?或许可以确定地说,当时大部分的人都是活在小部落里,每个部落小则数十人,最大不过数百人,而且所有成员都是人类。最后一点似乎像是废话,但其实绝没那么简单。在农业和工业社会里,其实家禽家畜的数量会超过人类,虽然地位低于主人,但仍然就是社会中的一分子。像是今天的新西兰虽然智人人数有450万,但绵羊可是有高达5000万只。


只不过,这个一般规则还是有一个例外:狗。狗是第一种由智人驯化的动物,而且早在农业革命之前便已发生。虽然专家对于确切的年代还有不同意见,但已有如山铁证显示,大约15000年前就已经有了家犬,而它们实际加入人类生活的时间还可能再往前推数千年。


狗除了能狩猎、能战斗,还能作为警报系统,警告有野兽或人类入侵。时间一代一代过去,人和狗也一起演化,能和对方有良好的沟通。最能满足人类需求、最能体贴人类情感的狗,就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和食物,于是也更容易生存下来。同时,狗也学会了如何讨好人类,好满足它们的需求。经过这样长达15000年的相处,人和狗之间的理解和情感远超过人和其他动物的关系。10有些时候,甚至死去的狗也能得到厚葬,待遇与人类差堪比拟。


图6 这是不是史上的第一只宠物?在以色列北部发掘出一座12000年前的墓穴[藏于史前人类博物馆(Kibbutz Ma’ayan Baruch Museum)],里面有一具年约50岁女性的骨骸,旁边还有一副小狗的骨骸(右上角)。小狗埋葬的位置与女人的头部接近,而且她的左手搭在狗的身上,看起来似乎有着某种情感联系。当然这也有其他的解释方式,像是或许也能说,这只狗是一份礼物,要送给通往未来世界的看门人。



第三章 亚当和夏娃的一天-想要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和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7]

想要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和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看看他们的想法。在智人的历史上,他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靠采集为生。在过去两百年间,有越来越多智人的谋生方式是在城市里面劳动,整天坐办公桌前;而再之前的1万年,多数的智人则是务农或畜牧;但不论如何,比起先前几万年都在狩猎或采集,现代的谋生方式在历史上都只像是一瞬间的事罢了。


演化心理学近来发展蓬勃,认为现在人类的各种社会和心理特征早从农业时代之前就已经开始形塑。这个领域的学者认为,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大脑和心灵都还是以狩猎和采集的生活方式在思维。我们的饮食习惯、冲突和性欲之所以是现在的样貌,正是因为我们还保留着狩猎采集者的头脑,但所处的却是工业化之后的环境,像是有超级城市、飞机、电话和计算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比前人享有更多物质资源,拥有更长的寿命,但又觉得疏离、沮丧而压力重重。演化心理学家认为,想理解背后的原因,我们就需要深入研究狩猎采集者的世界,因为那个世界其实现在还牢牢记在我们的潜意识里。


举例来说,高热量食物对人不好,但为什么老是戒不掉?现今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都有肥胖的问题,肥胖症几乎像瘟疫一样蔓延,还很快地将魔爪伸向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不想想采集者祖先的饮食习惯,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们一碰到最甜、最油的食物就难以抵抗。当时他们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高热量的甜食非常罕见,永远供不应求。如果是个3万年前的采集者,想吃甜食只有一种可能来源:熟透的水果。所以,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碰到一棵长满甜美无花果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否则等到附近的狒狒也发现这棵树,可就一颗也吃不到了。于是,这种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食物的直觉本能就这样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就算我们今天可能住在高楼大厦,家家户户的冰箱早就塞满食物,我们的DNA还记得那些在草原上的日子。正因如此,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就吃完一整桶的哈根达斯,可能还配着一大杯可口可乐。


这种“贪吃基因”的理论已经得到广泛接受。至于其他理论,争议性就大得多。例如有些演化心理学家认为,古代的采集部落主要并不是由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组成,而是一群人共同住在一起,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甚至没有父亲这种身份的概念。在这样的部落中,女性可以同时和几个男人(和女人)有性行为,形成亲密关系,而部落里的所有成年男女则是共同养育部落的小孩。正由于男人都没办法确定小孩是不是自己的,对所有孩子的教养也就不会有偏心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结构并不是什么新世纪的灵性乌托邦,很多动物都有这种社会结构,特别像是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这些我们的近亲更是如此。即使在今日,还是有些人类社会采用这种共同教养制,像是位于委内瑞拉的巴里印第安人(Bari Indians)社会,他们相信孩子不是生自某个特定男人的精子,而是妈妈子宫里所有累积精子的结合。所以,如果想当个好妈妈,你就该和好几个不同的男人做爱,特别是在怀孕的时候,就该找上那些最会打猎的、最会说故事的、最强壮的战士、最体贴的爱人,好让孩子拥有那些最好的特质(以及最佳的教养)。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实在太蠢,请记得其实直到现代胚胎学研究发展之后,我们才有了确实的证据,证明孩子只可能有一个父亲。


这种“远古公社”理论的支持者认为,我们看到现代婚姻常有不孕的困扰,离婚率居高不下,不论大人小孩都常有各种心理问题,其实都是因为现代社会逼迫所有人类采用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但这其实与我们的生物本能背道而驰。


许多学者强烈反对这种理论,坚持一夫一妻制和核心家庭就是人类的核心行为。这些学者主张,虽然古老的狩猎采集社会比起现代社会更为平等而共有共享,但还是由独立的单位组成,每个单位就是一对会嫉妒的情侣加上他们的孩子。也是因为如此,今天多数文化仍然采用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男男女女都对彼此和孩子有强烈的占有欲,而且像是朝鲜和叙利亚这些现代的国家,政治权力还是父死子继。


想要解决这方面的争议,了解我们的性欲、社会和政治,就需要更了解我们祖先的生活条件,看看从7万年前的认知革命到12000年前的农业革命之间,智人究竟是怎么过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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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遗憾的是,我们对于那些采集者祖先的生活几乎没什么可确定的事实。无论是“远古公社”还是“不变的一夫一妻制”,我们都提不出确切的证明。在这些采集者的年代,我们显然不会有文字记录,而考古证据主要也只有骨骼化石和石器。如果器具用的是木头、竹子或皮革等等比较容易腐烂的材料,就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能保存得下来。很多人以为在农业革命前的人类都只使用石器,其实这是考古偏误造成的误解。所谓的石器时代,其实说是“木器时代”更精确,当时的狩猎采集工具多半还是木制。


如果光从目前留下来的文物推断远古的狩猎采集生活,就会差之千里。远古的采集生活与后来的农业和工业生活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极少使用人造物品,而且这些物品对他们生活的作用相对并不大。在现代的富裕社会中,任何一般人一生都会用到数百万件人造物品,从车子、房子到抛弃式尿布和牛奶盒不一而足。不管任何的活动、信念甚至情感,几乎都会有人造物品介入。像在饮食方面,相关的人造品就多到难以胜数,从简单的汤匙和玻璃杯,到复杂的基因工程实验室和巨大的远洋渔船都参上一脚。至于玩乐也有大量的娱乐用物品,从怪兽卡到十万人的体育场都是如此。想要浪漫一下、云雨一场,又怎么能不提到戒指、床、漂亮的衣服、性感内衣、安全套、时尚餐厅、汽车旅馆、机场贵宾室、婚宴大厅、婚礼顾问公司?至于让我们灵性充溢、神圣非常的宗教,则有佛教的佛塔、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印度教的僧院、装饰华美的经卷、色彩艳丽的法轮、祭司的祭袍、蜡烛、香、圣诞树、墓碑,还有金光闪闪的各种标示。


除了要搬家的时候,我们几乎不会感觉到原来身边有这么多东西。采集者每个月、每个星期都要搬家,甚至有时候是每天都得搬,所有家当就背在身上。当时还没有搬家公司或货车,甚至连驮兽都还没有,所以他们必须把生活必需品减到最少。因此可以合理推测,他们的心理、宗教和感情生活多半不需要人造物品的协助。假设在10万年后,有个考古学家想知道现在的穆斯林的信仰和仪式,只要看看从清真寺遗迹里挖出的各种物品,就能有个大致合理准确的猜测。然而,我们想要理解远古狩猎采集者的信仰和仪式,却是难上加难。同样,如果未来有个历史学家想了解21世纪台湾年轻人的社交活动,靠的却只有纸本书信(因为所有的手机电话、电子邮件、博客、手机短信都不会以实体方式留存),可以想见他可能会遇上多大的问题。


所以,想光靠现存的文物来了解远古狩猎采集生活,就是会有这种偏差。想解决这个问题,方法之一就是去研究目前尚存的采集社会。通过人类学观察,我们就能直接研究这些社会。然而,想从这些现代采集社会推论猜测远古采集社会的样貌,还是需要多加小心考虑。
首先,所有能存活到近代的采集社会,都多少已经受到附近的农业或工业社会影响,因此很难假设现在的样子就和几万年前相同。


其次,现代采集社会主要位于气候恶劣、地形险峻、不宜农业的地区,像是在非洲南部的卡拉哈里沙漠,就有一些社会已经适应了这种极端条件。但如果要用这些社会来推论当时像是在长江流域这种肥沃地段的部落,就会有严重的偏差。特别是像卡拉哈里沙漠的人口密度远低于远古时期的长江流域,这对于部落人口规模与结构等关键问题影响重大。


再次,狩猎采集社会最显著的特点,就在于它们各有特色、大不相同。而且还不是说不同地区才有不同;即使在同一地区,仍然会是两两相异。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欧洲人首次移居澳大利亚时,发现当地原住民之间有许多不同。在英国征服澳大利亚之前,整个澳大利亚大陆的狩猎采集者大约有30万到70万人,分成200~600个族群,每个族群又分成几个部落。8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语言、宗教、规范和习俗。像是在南澳阿德雷德附近,就有几个父系的家族,他们会依据所在领土为标准,结合成一个部落。相反的是,在北澳的一些部落则比较属于母系社会,而人在部落里的身份主要来自他的图腾,而不是他的领土。


不难想象,到了农业革命前夕,地球上的狩猎采集者大约有500万到800万人,有丰富多元的种族和文化多样性,分成几千个不同的独立部落,也有数千种不同的语言和文化。9毕竟,语言和文化正是认知革命的主要成就。而正因为虚构故事已经出现,即使是在类似的生态、同样的基因组成下出现的人类,也能够创造出非常不同的想象现实,表现出来就成了不同的规范和价值观。


例如,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两万年前住在现在北京的采集者,他说的语言会和住在现在天津的采集者大不相同。可能有某个部落比较好战,某个部落比较爱好和平。有可能在北京的部落采用共有共享,而在天津的部落则以核心家庭为基础。北京部落可能会花很长的时间把自己的守护灵刻成木像,而天津部落则是用舞蹈来敬拜守护灵。前者也许相信轮回,而后者则认为这是无稽之谈。在某个社会可能同性性关系没什么大不了,但在另一个社会就成了禁忌。


换句话说,虽然用人类学方式观察现代的采集社会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些远古采集社会的种种可能性,但这绝非全貌,而且可以说绝大多数仍不得而知。[2]有人激烈争辩智人的“自然生活方式”该是如何,其实并未说到重点。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的“自然生活方式”从来就不止一种。真正存在的只有“文化选择”,而种种选择就像是调色盘,色彩缤纷炫目,令人眼花缭乱。


历史和生物学-认知革命之后生物学和历史的关系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6]

历史和生物学

智人发明出了许许多多的想象现实,也因而发展出许许多多的行为模式,而这正是我们所谓“文化”的主要成分。等到文化出现,就再也无法停止改变和发展,这些无法阻挡的变化,就成了我们说的“历史”。

于是,认知革命正是历史从生物学中脱离而独立存在的起点。在这之前,所有人类的行为都只称得上是生物学的范畴,也有人喜欢称为“史前史”(但我倾向避免用这个词汇,因为这种说法暗示着即使在认知革命之前,人类也是自成一格,与其他动物不同)。认知革命之后,我们要解释智人的发展,依赖的主要工具就不再是生物学理论,而改用历史叙事。就像是如果要理解为何儒家或共产主义能在中国传播,光知道基因、荷尔蒙和有机体这些还不够,另外也得考虑到各种想法、图像和幻想的互动才行。


然而,这并不代表智人从此就不再遵守生物法则。我们仍然是动物,我们的身体、情感和认知能力仍然是由DNA所形塑。而我们的社会建构其实也和尼安德特人或黑猩猩相同,我们越深入研究其中的成分(像是种种知觉、情感、家庭关系),就越会发现我们和其他猿类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然而,比较时不能光从个体或家庭的层次来比较。像是如果一对一,甚至十对十的时候,人类还是比不过黑猩猩。我们和黑猩猩的不同,是要在超过了150人的门槛之后才开始显现,而等这个数字到了一千或两千,差异就已经是天壤之别。如果我们把几千只黑猩猩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职业棒球赛场、国会山或是联合国总部,绝对会乱得一塌糊涂。但相较之下,我们智人在这些地方常常有数千人的集会。智人创造了秩序井然的模式,像是贸易网络、大规模庆祝活动、政治体制;而这些如果只有个人,是绝对做不到的。人类和黑猩猩之间真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那些虚构的故事,它像胶水一样把千千万万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结合在一起。这种胶水,让我们成了万物的主宰。


当然,人类还是需要其他技能,像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然而,光是制造工具的影响力还不够,制造工具之后还得结合众人之力才行。究竟为什么,我们现在有洲际弹道导弹,而3万年前还只有顶头带有燧石的矛?从那时候到现在,人类生理上制作工具的能力并没有显著改变。如果要爱因斯坦模拟远古人狩猎或采集的敏捷灵巧程度,前者还必定是远远不及。然而,我们和远古人类的不同处就在于与大量陌生人合作的技术有了大幅提升。远古要做出一把燧石矛,只要有一个人靠着几位亲近的朋友提供建议和协助,就能在几分钟内完成。但现代要做出导弹,需要全世界上百万个互不相识的人互相合作,有的是矿工,得开采位于地底深处的铀矿,还有的是理论物理学家,要写出长串的数学公式来描述亚原子粒子的互动。


* * *

讲到认知革命之后生物学和历史的关系,我们可以简单整理成三点:

1. 基本上,生物学为智人的行为和能力设下了基本限制,像是定出了一个活动范围,而所有的历史都在这个范围之内发生。


2. 然而,这个范围非常大,能让智人有各种惊人的发挥空间。因为他们有创造虚构故事的能力,就能创造出更多、更复杂的游戏,代代相传也就不断发展精进。


3. 因此,想了解智人的行为,就必须描述人类行为的历史演化。光是考虑人类在生物上的限制,就像是今天要去播报一场足球世界杯赛事,只不断报道关于场地的信息,而对球员究竟做了什么只字不提。


所以,在这个历史的活动场域中,我们在石器时代的祖先究竟做了什么事?据我们所知,3万年前刻出施泰德狮人的人类,无论身体、情感和智力能力都与我们类似。但他们一早起床先做什么?他们的早餐和午餐吃什么?他们的社会是怎样?他们也是一夫一妻、核心家庭吗?他们有没有什么庆典、道德准则、体育竞赛和宗教仪式?他们有战争吗?下一章就像是要从时间的帘幕后探头偷看一眼,看看从认知革命后到农业革命之间这几万年的生活情况。


[1] 在此以及以下章节中,我们讲到智人的语言,指的是智人基本的语言能力,而不是特指某种语言或方言。可以说,不论是英文、印度文或中文,都是智人语言的一种变种。显然,就算是在认知革命刚发生的时候,不同的智人族群讲的就是不同的方言。——译者注

绕过基因组的快速道路-自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调整行为:文化与基因演化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5]


绕过基因组的快速道路

通过文字创造出想象的现实,就能让大批互不相识的人有效合作,而且效果还不只如此。正由于大规模的人类合作是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基础,只要改变所讲的故事,就能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只要在对的情境之下,这些故事就能迅速改变。例如在1789年,法国人几乎是在一夕之间,相信的故事就从“天赋君权”转成“人民做主”。因此,自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调整行为。这等于开启了一条采用“文化演化”的快速道路,而不再停留在“基因演化”这条总是堵车的道路上。走上这条快速道路之后,智人合作的能力一日千里,很快就远远甩掉了其他所有人类和动物物种。


其他同样具有社会行为的动物,它们的行为有相当程度都是出于基因。但DNA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其他因素还包括环境影响以及个体的特殊之处。然而,在特定的环境中,同一物种的动物也倾向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模式。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发生基因突变,它们的社会行为就不会有显著的改变。举例来说,黑猩猩天生就会形成阶层井然的团体,由某个雄性首领领导。然而,倭黑猩猩(bonobo,与黑猩猩极为相似)的团体就较为平等,而且通常由雌性担任首领。雌黑猩猩无法向倭黑猩猩这种算是近亲的物种学习,发动一场女权主义革命。相较之下,雄性黑猩猩也不可能召开猩民大会推翻首领,再宣布从现在起所有黑猩猩生而平等。像这样的剧烈改变,对黑猩猩来说就只有DNA改变才可能发生。


出于类似的原因,远古人类也没有什么革命性的改变。据我们所知,过去想要改变社会结构、发明新科技或是移居到新的地点,多半是因为基因突变、环境压力,而不常是因为文化的理由。正因如此,人类才得花上几十万年走到这一步。两百万年前,就是因为基因突变,才让“直立人”这种新的人类物种出现。而直立人出现后,也发展出新的石器技术,现在公认为是这个物种的定义特征。而只要直立人没有进一步的基因改变,他们的石器也就维持不变,就这样过了两百万年!


与此相反的是,在认知革命之后,虽然智人的基因和环境都没什么改变,但智人还是能够迅速改变行为,并将新的行为方式传给下一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社会总会出现不生育的精英阶层,像是天主教的神父、佛教的高僧,还有中国的太监。这些精英阶层虽然手中握有权力,但却自愿放弃生育,于是他们的存在根本就直接抵触了自然选择的最大原则。看看黑猩猩,它们的雄性首领会无所不用其极,尽可能和所有母猩猩交配,这样才能让群体中多数的年轻猩猩都归自己所有——但天主教的首领却是选择完全禁欲、无子无女。而且,他们禁欲并不是因为环境因素,像是严重缺乏食物、严重缺少对象等等,也不是因为有了什么古怪的基因突变。天主教会至今已存在上千年,它靠的不是把什么“禁欲基因”从这个教宗传到下一个教宗,而是靠着把《圣经·新约》和教律所营造出的故事代代相传。


换句话说,过去远古人类的行为模式可能维持几万年不变,但对现代智人来说,只要十几二十年,就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结构、人际交往关系和经济活动。像是有一位曾住在柏林的老太太,她出生于1900年,总共活了100岁。她童年的时候,是活在腓特烈·威廉二世的霍亨佐伦帝国(Hohenzollern Empire);等她成年,还经历了魏玛共和国、纳粹德国,还有民主德国(东德);等到她过世的时候,则是统一后的德国的公民。虽然她的基因从未改变,她却经历过了五种非常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


这正是智人成功的关键。如果是一对一单挑,尼安德特人应该能把智人揍扁。但如果是上百人的对立,尼安德特人就绝无获胜的可能。尼安德特人虽然能够分享关于狮子在哪的信息,却大概没办法传颂(和改写)关于部落守护灵的故事。而一旦没有这种建构虚幻故事的能力,尼安德特人就无法有效大规模合作,也就无法因应快速改变的挑战,调整社会行为。
虽然我们没办法进到尼安德特人的脑子里,搞清楚他们的思考方式,但我们还是有些间接证据,证明他们和竞争对手智人之间的认知能力差异与极限。考古学家在欧洲内陆挖掘3万年前的智人遗址,有时候会发现来自地中海和大西洋沿岸的贝壳。几乎可以确定,这些贝壳是因为不同智人部落之间的远距贸易,才传到了大陆内部。然而,尼安德特人的遗址就找不到任何此类贸易的证据,每个部落都只用自己当地的材料,制造出自己的工具。


另一个例子来自南太平洋。在新几内亚以北的新爱尔兰岛曾经住着一些智人,他们会使用一种叫作黑曜石的火山晶体,制造出特别坚硬且尖锐的工具。然而,新爱尔兰岛其实并不产黑曜石。化验结果显示,他们用的黑曜石来自超过400公里远的新不列颠岛。所以,这些岛上一定有某些居民是老练的水手,能够进行长距离的岛对岛交易。


乍看之下,可能觉得贸易这件事再实际不过,并不需要什么虚构的故事当作基础。然而,事实就是所有动物只有智人能够进行贸易,而所有我们有详细证据证明存在的贸易网络都明显以虚构故事为基础。例如,如果没有信任,就不可能有贸易,而要相信陌生人又是件很困难的事。今天之所以能有全球贸易网络,正是因为我们相信着一些虚拟实体,像是美元、联邦储备银行,还有企业的商标。而在部落社会里,如果两个陌生人想要交易,往往也得先借助共同的神明、传说中的祖先或图腾动物建立信任。


如果相信这些事的远古智人要交易贝壳和黑曜石,顺道交易一些信息应该也十分合理;这样一来,比起尼安德特人或其他远古人类物种,智人就有了更深更广的知识。


从狩猎技术也能够看出尼安德特人和智人的差异。尼安德特人狩猎时通常是独自出猎,或是只有一小群人合作。但另一方面,智人就发展出了需要几十个人甚至不同部落合作的狩猎技巧。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就是将野马之类的整个动物群给围起来,赶进某个狭窄的峡谷,这样很容易一网打尽。如果一切计划顺利进行,只要合作一个下午,这几个部落就能得到上吨的鲜肉、脂肪和兽皮,除了可以饱食一顿,也可以风干、烟熏或冰冻,留待日后使用。考古学家已经发现多处遗址,都曾用这种方式屠杀了整个兽群。甚至还有遗址发现了栅栏和障碍物,作为陷阱和屠宰场之用。


我们可以想象,尼安德特人看到自己过去的猎场成了受智人控制的屠宰场,心里应该很不是滋味。然而,一旦这两个物种发生冲突,尼安德特人的情势可能不比野马好到哪去。尼安德特人可能会用他们传统的方式来合作,集结50人前往攻击智人,但创新而又灵活的智人却能集结起500人来同心协力,于是输赢早已预定。而且,就算智人输了第一战,他们也会快速找出新的策略,在下一战讨回来。



标致公司(Peugeot SA)-标致(Peugeot SA)属于法律拟制的“有限公司”。[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4]

图5 标致的狮子商标。


该以什么标准,我们才能说标致公司(Peugeot SA)确实存在?虽然路上有很多标致制造的车辆,但显然这些车辆并不代表公司。就算全世界所有的标致汽车同时被回收打成废铁,标致公司也不会消失。标致公司还是能继续制造新的汽车,继续写出新的年度报表。另外,虽然公司有工厂、机器、展示大厅,也雇了技工、会计师和秘书,但就算把这些全部加起来,也不等于就是标致公司。即使来了一场灾难,让标致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罹难,毁了所有的装配线和办公室,公司还是可以借贷,重新雇用员工,重新盖起工厂,重新购买机器。另外,虽然标致也有经营团队和股东,但这些人也不等于公司。就算解散经营团队,股东也把所有股票售出,公司本身依然存在。


然而,也不是说标致公司无坚不摧、不可能摧毁。只要有个法官下令强制公司解散,虽然公司的工厂仍然存在,员工、会计师、经理和股东也继续活着,但标致公司就这样消失了。简单说来,标致公司与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什么实体的链接。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


标致公司只是我们的一个集体想象,这种想象在法律上称为“法律拟制”(legal fiction)。像是公司,我们没办法明确指着它,它不是一个实体对象,而是以一种法律实体的方式存在。这种法律实体就像你我,会受到所在国家法律的管辖,可以开立银行账户,拥有自己的财产,要纳税,也可能独立于所有拥有者或员工之外而遭到起诉。


标致属于法律拟制的“有限公司”。而在这些公司背后的概念,可以说是人类一项巧妙无比的发明。在这之前,智人虽然已存在许久,却一直没想到这件事。历史上大多数时候,必须是个有血有肉、有两条腿还有个大脑的人类,才能拥有财产。假设在13世纪有个法国人尚恩,开了一个马车制造工作室,那么他本人就是工作室。如果他卖的马车才跑了一个星期就坏了,买家心情不好,告的就是尚恩本人。而如果尚恩借了1000金币成立工作室,而店倒了,他还得要卖掉自己的财产(包括他的房子、他的牛还有他的土地等等),以偿还贷款。甚至孩子都可能会被卖去当奴隶。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偿还债务,就有可能被国家关进牢里或被债主抓去当奴隶。只要是工作室造成的任何责任,他就得要无上限完全承担。


如果活在那个时代,创业前可能都得思考再三。这种法律规定绝对没有鼓励创业的效果,只会让人不敢投入新业务、承担经济风险。毕竟,如果可能搞得自己家破人亡、家徒四壁,哪能说划算?


正因如此,人类才一起想出了“有限公司”这种概念。在法律上,这种公司是独立的个体,而不等于设立者、投资者或管理者。在过去几世纪间,这种公司已经成为经济主流,我们太习惯于这种概念,而忘了这只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有限公司”的英文称为“corporation”,这点颇为讽刺,因为这个字的语源是“corpus”(拉丁文的“身体”),而这正是有限公司所没有的。虽然公司并没有真正的实体,但在法律上我们却将它称为“法人”,好像它真的是有血有肉的人一般。


在1896年的时候,法国的法律就已经是这么认定。当时阿尔芒·标致(Armand Peugeot)继承了父母的铁工厂,做的是弹簧、锯子和脚踏车,但他决定要跨足汽车业。于是,他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虽然公司的名字和他的姓一样,但公司并不等于他本人。如果公司做的某台车出了意外,买家可以告标致公司,但没办法告到阿尔芒·标致本人。如果公司借了几百万而破产了,阿尔芒·标致本人一毛也不用付给公司的债主。毕竟,那笔贷款给的对象是标致公司,而不是阿尔芒·标致这个人。也因为如此,虽然阿尔芒·标致已经在1915年去世,但标致公司至今仍然生气勃勃。


所以,究竟阿尔芒·标致这个人是怎么创造出标致公司的?其实,这和史上许多祭司和巫师创造神魔的方式殊无二致,而且就算到了现在,许多天主教的教堂每次周日礼拜也是用这一套来创造出基督的身体。说穿了,就是讲故事,再说服听众相信这些故事。以神父主持礼拜为例,这里关键的故事就是天主教会所传颂的基督降生及死亡。根据这个故事,如果天主教神父穿着圣袍,庄重地在对的时间说出对的话语,再平凡不过的面包和葡萄酒,就会变成神的身体和血。神父大声宣告“Hoc est corpus meum!”(拉丁文的“这是我的身体”),一转眼,面包就成了基督的身体。而只要见到神父庄严神圣地遵守完成这些程序,数百万的虔诚天主教徒也会行礼如仪,好像上帝真的现身于这些变得神圣的面包和葡萄酒之中。


至于对标致公司来说,关键的故事就是由法国国会所编写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国国会的说法,只要经过认证的律师遵守所有适当的礼仪和仪式,在一张装饰得华华丽丽的纸上写下种种必需的咒语和誓言,再在文件底端龙飞凤舞签上姓名,就在这一分这一秒,新公司注册成立!在1896年,阿尔芒·标致想开一家自己的公司,于是他雇了一位律师,好完成这些神圣的过程。等到律师正确执行了一切的仪式,宣告所有必要的咒语和誓言,千百万奉公守法的法国好公民也就表现得好像标致公司确实是个存在的实体一般。


然而,要说出有效的故事,其实并不容易。难的点不在于讲故事,而在于要让人相信。于是,历史上也就不断围绕着这个问题打转:究竟某个人是如何说服数百万人去相信神、民族或是有限公司这些故事?然而,只要把故事说得成功,就会让智人拥有巨大的力量,因为这能使得数以百万计的陌生人合力行事,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想想看,如果我们的语言只能说些像是河流、树林或狮子之类真正存在的事物,要建立国家、教会或是法律制度可不是难上加难?


* * *


多年来,人类已经编织出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故事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像标致公司这种虚构的故事不仅存在,而且力量强大。这种通过故事创造的东西,用学术术语来说就称为“小说”、“社会建构”或者“想象的现实”。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并不是“谎话”。如果我知道附近的河里没有狮子,我却说有,这叫作谎话。但谎话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像是青猴和黑猩猩也都会说谎。曾有科学家发现,有青猴在附近没有狮子的时候发出了“小心!有狮子!”的叫声,把附近另一只猴子吓跑,好独享某根它看到的香蕉。


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指的是某件事人人都相信,而且只要这项共同的信念仍然存在,力量就足以影响世界。施泰德洞穴的艺术家可能真的相信有狮人守护灵的存在。虽然也有些巫师是骗子,但多半都是真诚相信有神与恶魔的存在。至于百万富翁,他们多数也是真诚地相信世界上有金钱和有限公司。而对于活跃的人权主义者来说,他们也多半真诚地相信人权的存在。虽然其实所谓联合国、利比亚和人权都只是我们想象出的概念,但在2011年,我们说联合国要求利比亚政府尊重其公民的人权,并没有人会认为这句话是谎言。


从认知革命以来,智人一直就生活在一种双重的现实之中。一方面,我们有像是河流、树木和狮子这种确实存在的客观现实;而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像是神、国家和企业这种想象中的现实。随着时间过去,想象现实也日益强大;时至今日,河流、树木和狮子想要生存,有时候还得仰赖神、国家和企业这些想象现实行行好、放它们一马。


第二章 知善恶树-智人早在1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在东非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3]

第一章提过,虽然智人早在1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在东非,但一直要到大约7万年前才开始迁移到其他地区,造成其他人类物种的灭绝。而在先前的几万年间,虽然智人的外表已经与我们十分神似、大脑容量也差堪比拟,但他们与其他人类物种相比却不占任何优势,没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工具,甚至也没什么特殊表现。


事实上,智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史上第一次冲突,赢家还是尼安德特人。大约10万年前,有几群智人向北迁移到地中海东部、侵入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但没能攻下这个领地。至于他们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当地人过于强大,可能是气候过于寒冷,也可能是他们对当地的寄生虫无法适应。不论原因为何,总之智人最后就是黯然离去,而尼安德特人仍然是中东的霸主。


正因为智人的外在表现实在乏善可陈,学者推测,这些智人的大脑内部结构很可能还是与我们不同。虽然看起来和我们一样,但认知能力(学习、记忆、沟通)却仍然十分受限。换句话说,想让远古智人说中文、接受马克思主义信条,或是明白演化论,应该都是缘木求鱼。但就算是我们想要学习他们的语言、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可能也同样困难无比。


然而,等到大约7万年前,智人仿佛脱胎换骨。大约在那个时候,智人第二次从非洲出击。这一次,他们不只把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给赶出了中东,甚至还赶出了这个世界。没多久,智人的领地就到了欧洲和东亚。大约45000年前,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他们越过了海洋,抵达了从未有人类居住的澳大利亚大陆。在大约7万年前到3万年前之间,智人发明了船、油灯、弓箭,还有想缝制御寒衣物所不可缺少的针。第一项确实能称为艺术或珠宝的物品,正是出现在这几万年里;同时,也有了确切的证据证明已经出现宗教、商业和社会分层。

图4 从德国施泰德(Stadel)洞穴发现的象牙制“狮人”雕像(也有可能是“女狮人”,大约距今32000年)。雕像有着人身狮头,这大概是最早能无疑认定为艺术品的物品之一。同时,也最早证明人类可能出现了宗教,以及能够想象出不存在的事物。


大多数研究人员相信,这些前所未有的重要成就,是因为智人的认知能力有了革命性的发展。学者认为,这些造成尼安德特人灭种、移居澳大利亚、雕出施泰德狮人雕像的智人,已经和你我同样聪明、有创意、反应灵敏。如果我们遇到施泰德洞穴的艺术家,我们已经可以学习彼此的语言。我们能够向他们解释我们知道的一切事物,不管是《爱丽斯梦游仙境》的冒险情节或是量子物理的复杂理论,而他们也能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看待、理解这个世界。


大约就是在距今7万到3万年前,出现了新的思维和沟通方式,这也正是所谓的认知革命。会发生认知革命的原因为何?我们无从得知。得到普遍认可的理论认为,某次偶然的基因突变,改变了智人的大脑内部连接方式,让他们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来思考,用完全新式的语言来沟通。这次突变,几乎就像是吃了《圣经》里那棵知善恶树的果实一样。为什么这只发生在智人的DNA里,而没有发生在尼安德特人的DNA里?我们现在只能说这就是纯粹的偶然。这里比较重要的,并不是这种突变的原因,而是突变带来的结果。智人的新语言究竟特别在哪,竟让我们能够征服世界?


智人的语言并不是世界上的第一种语言。每种动物都有着某种语言。就算是蜜蜂或蚂蚁这些昆虫,也有极精密复杂的沟通方式,能够告知彼此食物所在。甚至,智人的语言也不能说是第一种有声的语言。因为许多动物(包括所有的猿类和猴类)都会使用有声语言。例如,青猴(green monkey)就有各种不同的喊叫方式,传达不同的信息。像是动物学家已经确定,青猴的某种叫声代表着“小心!有老鹰!”,而只要稍微调整,就会变成“小心!有狮子!”。研究人员把第一种叫声放给一群青猴听的时候,青猴会立刻停下当时的动作,恐惧地望向天空。


而同一群青猴听到第二种叫声(警告有狮子)的时候,它们则是立刻冲到树上。虽然说智人能发出的声音比青猴多,但鲸鱼和大象也不遑多让。爱因斯坦能说的声音,鹦鹉都能说,而且鹦鹉还能模仿手机铃声、摔门声还有警笛的尖啸声。当然,爱因斯坦可能有很多地方比鹦鹉强,但不论如何,语言这点可是远远不及。那么,究竟人类的语言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最常见的理论,认为人类语言最为灵活。虽然我们只能发出有限的声音,但组合起来却能产生无限多的句子,各有不同的含义。于是,我们就能吸收、储存和沟通惊人的信息量,并了解我们周遭的世界。青猴能够向同伴大叫“小心!有狮子!”,但现代人能够告诉朋友,今天上午,在附近的河湾,她看到有一群狮子正在跟踪一群野牛。而且,她还能确切地描述出位置,或是有哪几条路能够抵达。有了这些信息,她的部落成员就能一起讨论,该怎么逼近河边,把狮子赶走,让野牛成为自己的囊中物。


第二种理论,也同意人类语言是沟通关于世界的信息的方式。然而,最重要的信息不是关于狮子和野牛,而是关于人类自己。我们的语言发展成了一种八卦的工具。根据这一理论,智人主要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社会合作是我们得以生存和繁衍的关键。对于个人来说,光是知道狮子和野牛的下落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的部落里谁讨厌谁,谁跟谁在交往,谁很诚实,谁又是骗子。
就算只是几十个人,想随时知道他们之间不断变动的关系状况,所需要取得并储存的相关信息量就已经十分惊人。(如果是个50人的部落,光是一对一的组合就可能有1225种,而更复杂的其他社会组合更是难以计数。)虽然所有猿类都对这种社会信息有浓厚兴趣,但它们并没有有效的八卦方式。尼安德特人与最早的智人很可能也有一段时间没办法在背后说彼此的坏话。然而,如果一大群人想合作共处,“说坏话”这件事可是十分重要。大约在7万年前,现代智人发展出新的语言技能,让他们能够八卦达数小时之久。这下,他们能够明确得知自己部落里谁比较可信可靠,于是部落的规模就能够扩大,而智人也能够发展出更紧密、更复杂的合作形式。


这种“八卦理论”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其实有大量的研究结果支持这种说法。即使到了今天,绝大多数的人际沟通(不论是电子邮件、电话还是报纸专栏)讲的都还是八卦。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再自然不过,就好像我们的语言天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生的。你认为一群历史学教授碰面吃午餐的时候,聊的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因吗?而核物理学家在研讨会中场茶叙的时候,难道讲的会是夸克?确实有时候是如此,但更多时候其实讲的都是哪个教授逮到老公偷吃,哪些人想当上系主任或院长,或者说又有哪个同事拿研究经费买了一台雷克萨斯之类。八卦通常聊的都是坏事。这些嚼舌根的人,所掌握的正是最早的第四权力,就像是记者总在向社会爆料,从而保护大众免遭欺诈和占便宜。


* * *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无论是八卦理论或是“河边有只狮子”的理论,都有部分属于事实。然而,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并不在于能够传达关于人或狮子的信息,而是能够传达关于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据我们所知,只有智人能够表达关于从来没有看过、碰过、耳闻过的事物,而且讲得煞有其事。


在认知革命之后,传说、神话、神以及宗教也应运而生。不论是人类还是许多动物,都能大喊:“小心!有狮子!”但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


相较之下,大部分人都会同意只有智人能够谈论并不真正存在的事物,相信一些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跟猴子说,只要它现在把香蕉给你,它死后就能到某个猴子天堂,有吃不完的香蕉,它还是不会放手。但这有什么重要?毕竟,虚构的事物可能造成误导或分心,带来危险。某甲说要去森林里找仙女或独角兽,某乙说要去森林里采蘑菇或猎鹿,听起来似乎某甲就是活命机会渺茫。而且,我们都知道时间宝贵,拿来向根本不存在的守护神祷告岂不是一种浪费?何不把握时间吃饭、睡觉、亲亲抱抱?


然而,“虚构”这件事的重点不只在于让人类能够拥有想象,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象,编织出种种共同的虚构故事,不管是《圣经》的《创世记》、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梦世记”(Dreamtime),甚至连现代所谓的国家其实也是种想象。这样的虚构故事赋予智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让我们得以集结大批人力、灵活合作。虽然一群蚂蚁和蜜蜂也会合作,但方式死板,而且其实只限近亲。至于狼或黑猩猩的合作方式,虽然已经比蚂蚁灵活许多,但仍然只能和少数其他十分熟悉的个体合作。智人的合作则是不仅灵活,而且能和无数陌生人合作。正因如此,才会是智人统治世界,蚂蚁只能吃我们的剩饭,而黑猩猩则被关在动物园和实验室里。


标致汽车的传说


黑猩猩可以说是人类的表亲,而它们通常是几十只生活在一起,形成一个小族群。这些黑猩猩彼此十分亲密,会一起打猎,携手抵抗外面的狒狒、猎豹或是敌对的黑猩猩。它们有一种阶层社会结构,掌权主导的几乎一定是雄性的首领(alpha male)。首领出现时,其他黑猩猩无论公母都会低下头、发出呼噜声,以展现服从;而这与人向皇帝叩首高呼万岁倒也类似。首领会努力维持手下族群的社会和谐。两只黑猩猩吵架的时候,它会介入、制止暴力。而没那么仁慈的一面在于,特别好的食物全部为它所有,而且它还会看着不让地位太低的公猩猩与母猩猩交配。


如果两头公猩猩要争夺首领地位,通常会在族群中不分公母各自寻求支持者、形成集团。集团成员的连接在于每天的亲密接触,像是拥抱、抚摸、接吻、理毛、相互帮助。就像人类在选举的时候得到处握握手、亲亲小婴儿,如果哪只黑猩猩想要争夺首领宝座,也得花上许多时间拥抱、亲吻黑猩猩宝宝,还要拍拍它们的背。很多时候,公猩猩能坐上首领宝座不是因为身体更强壮,而是因为领导的集团更庞大也更稳定。至于集团的作用除了争夺首领位置,更几乎渗透到日常活动的方方面面。同一集团的黑猩猩更常彼此相处、分享食物,并且在碰上麻烦的时候互相帮忙。


以这种方式形成并维持的黑猩猩族群,大小有明确的限度。这种做法要能运作,族群里每只黑猩猩都得十分了解彼此,如果都没碰过面、没打过架、没互相理过毛,两只黑猩猩就不知道能不能互相信赖,对方值不值得帮助,也不知道谁的阶层比较高。在自然情况下,黑猩猩族群一般是由20~50只黑猩猩组成。而随着黑猩猩成员数量渐增,社会秩序就会动摇,最后造成族群分裂,有些成员就会离开另组家园。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曾有动物学家观察到超过100只的黑猩猩族群。至于不同的族群之间,不仅很少合作,而且往往还会为了领地和食物打得死去活来。研究人员就曾记录到,在不同族群之间可能有长时间的对抗,甚至还有一个“种族屠杀”的案例,一群黑猩猩有系统地几乎杀光了邻近的另一群黑猩猩。


类似的模式很有可能也主导了早期各种人类物种的社会生活,其中也包括远古的智人。人类也像黑猩猩一样有着社会本能,让我们的祖先们能够形成友谊和阶层,共同打猎或战斗。然而,人类的社会本能也和黑猩猩没有什么不同,只适用于比较亲近的小团体。等到这个团体过大,社交秩序就会崩坏,使团体分裂。就算有某个山谷特别丰饶,可以养活500个远古的智人,但他们绝对没办法和这么多不够熟悉的人和平共处。他们要怎样才能决定要由谁当首领,谁能在哪里打猎,谁又能和谁交配呢?


等到认知革命之后,智人有了八卦的能力,于是部落规模变得更大,也更稳定。然而,八卦也有限制。社会学研究指出,借由八卦来维持的最大“自然”团体大约是150人。只要超过这个数字,大多数人就无法真正深入了解、八卦所有成员的生活情形。


即使到了今天,人类的团体还是继续受到这个神奇的数字影响。只要在150人以下,不论是社群、公司、社会网络还是军事单位,只要靠着大家都认识、彼此互通消息,就能够运作顺畅,而不需要规定出正式的阶层、职称、规范。4不管是30人的一个排,甚至是100人的一个连,几乎不需要有什么正式纪律,就能靠着人际关系而运作正常。正因如此,在某些小单位里,老兵的权力甚至要比士官更大。而如果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就算没有董事会、执行长或会计部门,也能经营得有声有色。


然而,一旦突破了150人的门槛,事情就大不相同。如果是一个师的军队,兵数达到万人,就不能再用带排的方式来领导。而有许多成功的家族企业,也是因为规模越来越大,开始雇用更多人员的时候,就碰上危机,非得彻底重整,才能继续成长下去。
所以,究竟智人是怎么跨过这个门槛值,最后创造出了有数万居民的城市、有上亿人口的帝国?这里的秘密很可能就在于虚构的故事。就算是大批互不相识的人,只要同样相信某个故事,就能共同合作。


无论是现代国家、中世纪的教堂、古老的城市,或者古老的部落,任何大规模人类合作的根基,都在于某种只存在于集体想象中的虚构故事。例如教会的根基就在于宗教故事。像是两个天主教信徒,就算从未谋面,还是能够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或是一起筹措资金盖起医院,原因就在于他们同样相信神化身为肉体、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的罪。所谓的国家,也是立基于国家故事。两名互不认识的塞尔维亚人,只要都相信塞尔维亚国家主体、国土、国旗确实存在,就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拯救彼此。至于司法制度,也是立基于法律故事。从没见过对方的两位律师,还是能同心协力为另一位完全陌生的人辩护,只因为他们都相信法律、正义、人权确实存在。(当然,他们也相信付的律师费确实存在。)


然而,以上这些东西,其实都只存在人类自己发明并互相讲述的故事里。除了存在于人类共同的想象之外,这个宇宙中根本没有神、没有国家、没有钱、没有人权、没有法律,也没有正义。


如果我们说:原始人因为相信鬼神,每次月圆会一起聚在营火旁跳舞,于是也巩固了他们的社会秩序;这件事人人都觉得不难理解。但我们没看出来的是,其实现代社会运作的机制还是一模一样。以现代商业领域为例,商人和律师其实就是法力强大的巫师。不同于过去部落巫师的地方是现代人的故事还更扯。例如标致汽车(Peugeot)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 * *


从巴黎到悉尼,现在许多汽车、卡车、摩托车的车前盖上都有着一个很类似施泰德狮人的“标致”商标。标致汽车是欧洲一个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的汽车制造商,起源于法国的瓦朗蒂盖伊村(Valentigney),距离施泰德洞穴只有300公里远。标致一开始只是个小型家族企业,现在却是个跨国企业,全球员工达20万人,而且多半完全互不相识。通过这些陌生人极有效率的合作,2008年标致制造超过150万辆汽车,营收约550亿欧元。

图5 标致的狮子商标。


智人征服全球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2]

厨师的种族

在踏上食物链顶端的路上,使用火可说是迈出了一大步。早在大约80万年前,就已经有部分人种偶尔会使用火,而到了大约30万年前,对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以及智人的祖先来说,用火已是家常便饭。到了这个时候,人类不仅用火当作可靠的光源和热源,还可以用这项致命的武器和不怀好意的狮子一较高低。不久之后,人类甚至还刻意引火焚烧周遭的环境。只要悉心控制火势,就能让原本难以通行、不具利益的丛林转变成大片美好的原野,而且满是猎物。此外,等到火势停歇,这些石器时代的创业者走到还在冒烟的余烬当中,就能得到烤得香酥美味的动物、坚果和块茎。


然而,火带来的最大好处在于开始能够烹饪。有些食物,处于自然形态的时候无法为人类所消化吸收,像小麦、水稻、马铃薯,但正因有了烹饪技术,就成为我们的主食。火不只会让食物起化学变化,还会起生物上的变化:经过烹调,食物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就会被杀死。此外,对人类来说,就算吃的还是以往的食物(例如水果、坚果、昆虫和动物尸体),所需要的咀嚼和消化时间也能大幅缩减。例如,黑猩猩要咀嚼生肉,每天得花上五个小时,但人类吃的是熟食,每天花上一小时就够。


烹调让人类能吃的食物种类更多,减少所需的进食时间,还能缩小牙齿、减少肠的长度。有学者认为,烹调技术的发明,与人体肠道缩短、大脑开始发育有直接关系。不论是较长的肠道或是较大的大脑,都必须消耗大量的能量,因此很难兼而有之。而既然有了烹调,人就能缩短肠道、降低能量消耗,可以说是在不经意之间,烹调让尼安德特人与智人走上了让大脑更大的道路。


此外,“用火”也让人与其他动物之间首次有了明显的不同。对几乎所有动物来说,它们的力量靠的都是自己的身体:像是肌肉的力量、牙齿的大小和翅膀的宽度。虽然动物能利用风和海流,却无法控制这些自然的力量,而且也无法突破先天的身体限制。举例来说,老鹰能够找出由地面上升的热气流,只要展开巨大的翅膀,热空气就会带着它们自然上升。然而,老鹰无法控制热气流的位置,而且荷重能力几乎完全得由翼宽来决定。


但人类用火的时候,可以说是控制了一项既听话而又有无穷力量的工具。不像老鹰只能被动使用气流,人类可以选择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放出一把火来,而且火的用途各式各样、不一而足。最重要的是,火的能量并不会受人类身体的形式、结构或力量所限。就算是个柔弱的女子,只要有一块燧石能敲出火花,或是有根火棍能够摩擦起火,就能在几个小时内毁掉整片森林。能够用火之后,有许多发展即将水到渠成。


兄弟的守护者


虽然用火已经带来许多优势,在15万年前,人类仍然不过是种边缘生物。这时的人类能够把狮子吓走,能在寒冷的夜晚生火取暖,偶尔还能把森林给烧了。但就算把所有人种全部加在一起,从印度尼西亚群岛到伊比利亚半岛,所有的人数加起来仍然不足百万,这对整体生态来说根本微不足道。


这个时候,我们这个物种(智人)已经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但不过就是自顾自地待在非洲的一个小角落。我们还无法得知智人是在何时、由何种早期人类演化而来,但科学家多半都同意,大约到了15万年前,东非就已经有了智人,外貌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如果现代的停尸间里突然出现一具智人的尸体,验尸官根本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同。在有了火之后,他们的牙齿和颌骨比祖先小,而大脑的容量又较大,与我们现在相当。


科学家也同意,大约7万年前,智人从东非扩张到阿拉伯半岛,并且很快席卷整个欧亚大陆。

地图1 智人征服全球。

智人来到阿拉伯半岛的时候,欧亚大陆多半都已经住着其他的人种。那么,这些其他人种后来怎么了?关于这点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第一种是“混种繁衍理论”,讲的是不同人种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互相交融;认为智人从非洲迁移到世界各地,与其他人种混种繁衍,而形成今天的人类。


例如,智人抵达中东和欧洲的时候,就会遇上尼安德特人。这些人的肌肉更发达,脑容量更大,也更能适应寒冷的气候。他们会用工具,会用火,打猎技巧高明,而且还有铁证证明他们会照顾病人和弱者。(考古学家从尼安德特人的遗骸发现,有些人有严重的身体残疾,但活了相当大的岁数,可见有亲属提供照料。)许多漫画都把尼安德特人描绘成愚笨又粗鲁的“穴居人”,但近来的证据证明并非如此。


图3 推测的尼安德特男孩样貌重建图。基因证据显示,至少某些尼安德特人可能有白皙的皮肤、柔顺的头发。

根据混种繁衍理论,智人来到尼安德特人的地盘时,两个人种开始互通繁衍,直到合而为一。但如果真是如此,今天的欧亚人就不该是纯种智人,而是智人和尼安德特人的混血儿。同样,在智人抵达东亚的时候,也会和当地的直立人混血繁衍,因此,今天的中国和韩国人也该是智人与直立人的混血儿。


至于另一种完全相反的观点,称为“替代理论”,讲的是双方水火不容,互有反感,甚至会发生种族灭杀。根据这一理论,智人和其他人种的生理结构还是有所不同,不仅交配习性难以相合,甚至连体味都天差地别。所以,想要天雷勾动地火,简直是天方夜谭。而且,就算是有个尼安德特人的罗密欧配上了智人的朱丽叶,但因为两个人种在基因上相去太远,也无法产下可繁衍的后代。于是,这两个人种还是泾渭分明,而等到尼安德特人不管是自然灭绝还是遭到屠杀,他们的基因也同样灰飞烟灭。就这种观点看来,智人所做的,就是取代了所有先前的人种,而不是和他们混种繁衍。而如果真是如此,现今所有的人类只要追本溯源,都该能够一路追到7万年前的东非,都是“纯种”的智人。


这两种理论何者正确,会对后面的推论造成极大影响。从演化的角度来看,7万年其实一点儿也不长。如果替代理论正确,也就是说所有现代人类的基因库大致相同,现在我们看到的各种种族差异就小到无足挂齿。然而,如果混种繁衍理论正确,那么可能在数百万年前,就已经种下了现代非洲人、欧洲人和亚洲人之间的基因差异。这点可以说是政治上一触即发的火药,可能发展出爆炸性的种族理论。


最近数十年来,替代理论一直是这个领域的大致共识,这项理论不只背后的考古证据更可靠,政治上也更为正确(如果说现代人类族群各有明显基因差异,几乎可说就是打开了种族主义的潘多拉盒子,而科学家可没这打算)。然而,有一项为尼安德特人基因组定序的研究结果在2010年底发表,却掀起了一片惊涛骇浪。基因学家终于从化石里收集到足够的尼安德特人DNA,能够和现代人类的DNA全面比较,而结果令科学界一阵哗然。


原来,就现代中东和欧洲的人类而言,有1%~4%的尼安德特人DNA。虽然这百分比并不高,但意义却很重大。几个月之后,从丹尼索瓦人的手指化石中取得DNA、完成定序,结果又投下了第二颗炸弹:结果证明,现代美拉尼西亚人及澳大利亚原住民最高有6%的丹尼索瓦人DNA。


如果这些结果属实(请注意,目前后续研究都仍在进行,可能进一步证实,但也可能修改目前的结论),就证明混种繁衍理论至少有部分正确。但这也不是说替代理论完全错误。毕竟,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的基因仍然只占了现代人基因组的一小部分,要说智人真的和其他人种有“混种”的情形,也是言过其实。虽然这些人种之间的差异没有大到完全阻绝繁衍后代的可能,但已经足以让他们彼此兴趣寥寥、罕有往来。


这么说来,智人、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在生物学上的相关性,究竟该如何解释?显然,他们并不是像马和驴一样属于完全不同的物种,但他们也不是像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一样归于相同物种的不同族群。毕竟,现实的生物界限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有重要的灰色地带。只要是由共同的祖先演化出的物种(例如马和驴),都曾有某段时间就是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像是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而必然有某个时点,虽然这两个族群的差异已达到一定程度,但仍然能够交配,产下有生育能力的后代。接着,经过又一次突变,才终于切断了最后的连接,于是从此真正成为两种全然不同的物种。


现在看来,大约5万年前,智人、尼安德特人与丹尼索瓦人正是站在那个临界点上。当时的他们几乎但还不完全是各自独立的物种。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智人与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不仅在基因序和身体特征方面已大为不同,甚至在认知和社会能力方面也相去甚远。然而,看来还是有那么极少数的情形,让智人与尼安德特人产下了有生育能力的后代。所以这么说来,这两种族群并没有混种的情形,而是有少数幸运的尼安德特人基因搭上了这班智人特快车的顺风车。但想想,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我们智人居然可以跟另一种不同物种的动物交配,还能生小孩,实在叫人感到有点不安或是毛骨悚然。


然而,如果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和其他人类物种并没有与智人混种,那他们究竟去了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智人给赶尽杀绝。想象一下,有某个智人的部落来到巴尔干半岛的某个山谷,这里数十万年以来都是尼安德特人的家园。新来的智人开始猎鹿,而尼安德特人传统上都是靠着采集坚果和浆果为生。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将会提到的,由于智人的技术进步、社交技巧高,在狩猎和采集上也都更为熟练,于是族群迅速成长茁壮。相形之下,尼安德特人就显得左支右绌,发现生活越来越困苦,连糊口都难上加难。于是,他们的人口数逐渐下滑,逐步走向灭绝;而或许极少数的例外,就是有一两个尼安德特人最后也加入了智人族群,成为他们的一员。


还有另一种可能,认为资源竞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暴力冲突、种族灭绝。毕竟,宽容可不是智人的特色。即使到了现代,不过是因为肤色、方言、宗教等等微小的差异,就足以让智人彼此大动干戈、非要把对方赶尽杀绝。而远古的智人面对的可是个完全不同的人类物种,又岂能期待他们更加宽容?很有可能,当智人碰上尼安德特人的时候,就发生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种族净化运动。


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足以引发许多历史上的想象。如果除了智人之外,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也同样存活了下来,这世界会是什么模样?如果世界上同时有好几个不同的人类物种,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举例来说,宗教信仰会是什么样子?《圣经》会不会说尼安德特人也和智人一样有灵魂?耶稣牺牲自己,会不会是为了要洗净丹尼索瓦人的罪?《古兰经》会不会对所有人类物种一视同仁,都为他们在乐园里占个位子?孔子会不会说我们也要“仁者爱人”地对待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尼安德特人会不会在古罗马军团中服役,又会不会也服侍着中国庞大的朝廷?美国《独立宣言》所揭橥而坚信的“人生而自由平等”,指的会不会是所有“人属”的物种?马克思会不会呼吁所有人类物种的工人都该团结起来?


在过去3万年间,智人已经太习惯自己是唯一的人类物种,很难接受其他可能性。对智人来说,没有其他同属人类的物种,就很容易让人自以为是造物的极致,以为自己和其他整个动物界仿佛隔着一条护城河。于是,等到达尔文提出智人也不过是另一种动物的时候,有些人就大发雷霆。即使到现在,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愿这么相信。如果尼安德特人尚未灭绝,我们真的还会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生物,与其他动物都不同?或许正因如此,我们的祖先才决定将尼安德特人赶尽杀绝。很有可能对智人来说,虽然尼安德特人和自己相似到不足一提,但也相异到无法忍受。


* * *

不论智人是否是罪魁祸首,但每当他们抵达一个新地点,当地的原生人类族群很快就会灭绝。现存历史离我们最近的梭罗人遗迹,大约是5万年前。丹尼索瓦人在那之后不久也已绝迹。至于尼安德特人,是在大约3万年前退出了世界舞台。而到了12000年前,像小矮人般的人类也从弗洛里斯岛上永远消失。他们只留下了一些骨头、石器、几个还存在我们DNA里的基因,以及许多悬而未解的谜团。他们的离去,也让我们智人成了人类最后的物种。
究竟智人胜出的秘诀为何?为什么我们能如此迅速抵达各个遥远而生态各异的栖地,而且落地生根?我们是怎么将其他人类物种赶出世界舞台?为什么就连强壮、脑部发达、不怕寒冷的尼安德特人,也无法挡住智人的屠杀?相关的争辩必然会继续。而目前最可能的解答,正是让人得以辩论的原因:智人之所以能征服世界,是因为有独特的语言。


第一章 人类: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part 01]

第一章
人类: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Big Bang)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在这之后过了大约30万年,物质和能量开始形成复杂的结构,称为“原子”,再进一步构成“分子”。至于这些原子和分子的故事以及它们如何互动,就成了“化学”。

大约38亿年前,在这个叫作地球的行星上,有些分子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特别庞大而又精细的结构,称为“有机体”。有机体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学”。

到了大约7万年前,一些属于“智人”(Homo sapiens)这一物种的生物,开始创造出更复杂的架构,称为“文化”。而这些人类文化继续发展,就成了“历史学”。

在历史的路上,有三大重要革命:大约7万年前,“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让历史正式启动。大约12000年前,“农业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让历史加速发展。而到了大约不过是500年前,“科学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可以说是让历史画下句点而另创新局。这本书的内容,讲述的就是这三大革命如何改变了人类和其他生物。

* * *

人类早在有历史记录之前就已存在。早在25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了非常类似现代人类的动物。然而,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他们与一同共享栖地的其他生物相比,并没什么特别突出之处。

如果到200万年前的东非逛一逛,你很可能会看到一群很像人类的生物:有些妈妈一边哄着小婴儿,一边还得把玩疯的小孩抓回来,忙得团团转;有些年轻人对社会上种种规范气愤不满,也有些垂垂老矣的老人家只想图个清静;有肌肉猛男捶着自己的胸膛,只希望旁边的美女能够垂青;也有年长的充满智慧的大家长,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这些远古时期的人类已懂得爱和玩乐,能够产生亲密的友谊,也会争地位、夺权力,不过,这些人和黑猩猩、狒狒、大象也没什么不同。这些远古人类,和一般动物比起来就是没什么特别。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后代某一天竟能在月球上漫步、分裂原子、了解基因码,还能写写历史书。说到史前人类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他们在当时根本无足挂齿,对环境的影响也不见得比大猩猩、萤火虫或是水母来得多。


生物学家把所有生物划分成不同的“物种”。而所谓属于同一物种,就是它们会彼此交配,能够产出下一代。例如马和驴,虽然有共同的祖先,也有许多类似的身体特征,也能够交配,但它们彼此却是缺少性趣,就算刻意让它们交配,产出的下一代会是骡,而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驴的DNA突变就不可能会传给马这个物种,马也不会传给驴。于是,我们认定马和驴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各有各自的演化路径。相较之下,虽然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看来天差地别,却属于同一物种,有一样的DNA库。它们很愿意交配,而且它们的小狗长大后也能再和其他狗交配、子孙满堂。


从同一个祖先演化而来的不同物种,会属于同一个“属”(genus)。例如狮子、老虎、豹和美洲豹,虽然是不同物种,但都是“豹属”(Panthera)。生物学家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每个名字由两个词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第二个词则是种名。例如狮子就称为“Panthera leo”,指的是豹属(Panthera)的狮种(leo)。而只要没有意外,每一位在读这本书的应该都是一个“Homo sapiens”:人属(Homo,指“人”)的人种(sapiens,指“明智”)。


许多属还能再归类为同一科(family),例如猫科(狮子、猎豹、家猫)、犬科(狼、狐狸、豺)、象科(大象、长毛象、乳齿象)。同一科的所有成员,都能追溯到某个最早的雄性或雌性祖先。例如所有的猫科动物,不管是家里喵喵叫的小猫或是草原上吼声震天的狮子,都是来自大约2500万年前的某头祖先。


至于智人,也是属于某个科。虽然这件事看来再平凡不过,却曾经是整个历史上最大的秘密。智人一直希望自己和其他动物有所不同,仿佛整个科就只有自己的存在,没有兄弟姐妹,没有远近亲戚,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父母。但可惜这绝非事实。不论你是否接受,我们所属的人科不仅成员众多,而且还特别吵闹,那就是一堆巨猿。与我们最相近的亲戚,就是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其中,黑猩猩与我们最为接近。不过就在6万年前,有一头母猿产下两个女儿,一头成了所有黑猩猩的祖先,另一头则成了所有人类的祖奶奶。

家族秘史

智人还有另一个更见不得光的秘密。我们有许多堂、表兄弟姐妹,而且没什么文明,但这还小事一桩;我们其实还曾经有很多更相近的兄弟姐妹。人类(human)已经习惯以为自己是唯一的“人”,是因为在过去1万年间,“人种”确实只剩下智人一种。然而,“human”一词真正的意思是“属于人属的动物”,而在过去,这可不只“智人”而已。此外,我们在最后一章也会提到,不久之后,很可能我们又得再和一些不属“智人”的人类开始竞争。为避免混淆,以下讲到“智人”,讲的就是“Homo sapiens”这个物种的成员,而讲到“人类”,讲的则是“Homo”(人属)的所有现存成员。

最早的人类是从大约250万年前的东非开始演化,祖先是一种更早的猿属“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大约200万年前,这些远古人类有一部分离开了家园而踏上旅程,足迹遍及北非、欧洲和亚洲的广大地带。北欧的森林白雪皑皑,印度尼西亚的热带丛林湿气蒸腾,想活命显然需要不同的特征,因此人类也开始朝着不同方向进化。于是人类发展出几个不同的物种,而科学家也为每一种都取了华丽的拉丁名称。


在欧洲和西亚的人类成了“Homo neanderthalensis”,意为“来自尼安德谷(Neander Valley)的人”,一般简称为“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比起我们这种“智人”,尼安德特人更为魁梧,肌肉也更发达,非常适应西方的欧亚大陆在冰河时期的寒冷气候。至于在东方的亚洲,住的则是“Homo erectus”(直立人),一共存续了将近200万年,是目前所知存续最久的人类物种,而我们智人看来也很难打破这项纪录。光是1000年后还会不会有智人存在,现在看来都令人十分怀疑,所以和200万年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至于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则住着“Homo soloensis”(梭罗人,拉丁文意为“来自梭罗谷的人”),这种人很能适应热带的生活环境。同样在印度尼西亚,还有另一个小岛弗洛里斯(Flores),这里住的远古人类则是经历了一场侏儒化的过程。曾有一段时间,因为海水水位格外低,于是人类初次抵达了弗洛里斯,而且当时和大陆的交通往来十分便利。但后来海水再次上涨,于是有些人就被困在岛上,物资十分缺乏。那些长得高头大马的人,需要的食物也多,于是最早在岛上饿死淘汰。长得矮反而成了生存优势。经过几代之后,在弗洛里斯的人都成了小矮人。科学家把这种独特的人种称为“Homo floresiensis”(弗洛里斯人),身高最高不过1米,体重最重也不过25公斤。然而,他们仍然懂得如何制造石器,甚至偶尔还能在岛上猎象。不过倒也公平,在这岛上的象也是一种矮生种。


2010年,科学家在西伯利亚的丹尼索瓦(Denisova)洞穴中发现了一块已经变成化石的手指骨,为人类的大家族又添一种成员。手指骨的基因分析证实这个人种过去并不为人知,现在则命名为“Homo denisova”(丹尼索瓦人)。全球还有太多洞穴、岛屿、气候,谁晓得还有多少我们失落的亲戚,正等着我们去发现。


这几个人种在欧洲和亚洲不断演化的同时,其他在东非的人种演化也没有停止,人类的摇篮继续养育着许多新品种,例如“Homo rudolfensis”(鲁道夫人,“来自鲁道夫湖的人”)、“Homo ergaster”(匠人,“工作的人”),最后还有我们自己的这种人种,而我们也颇为厚颜地把自己命名为“Homo sapiens”(智人,“明智的人”)。


在这些人种当中,有些高大,有些矮小,有些会凶残地猎捕,有些只是温和地采集着食物,有些只住在某个小岛上,而大多是在整个大陆上迁徙移动;但不论如何,他们都是“人属”,也都是人类。


图2 这些都可说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据推测重建样貌(从左至右):鲁道夫人(东非,距今大约200万年);直立人(东亚,距今约200万~5万年);尼安德特人(欧洲和西亚,距今约40万~3万年)。他们都是“人类”。


有一种常见的错误,是认为这些人种是呈线性发展,从“匠人”变成“直立人”,“直立人”再变成“尼安德特人”,而尼安德特人再变成我们。这种线性模型误以为地球在某个时间点上只会有单一人种,而其他更早的人种不过就是我们的祖先。但事实是,从大约200万年前到大约1万年前为止,整个世界其实同时存在多种不同人种。这其实也十分合理。就像今天,地球上还是有许多种的狐狸、熊或是猪,而在几十万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种不同的人。从整个历史来看,过去多种人种共存其实是常态,现在地球上只有“一种人”,这才是异常。而下面很快就会提到,对于我们智人来说,我们不愿想起这些过去的手足亲情,背后其来有自。

“思考”的代价

虽然人种之间有诸多不同,但还是有几项共同的人类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的大脑明显大于其他动物。对于60公斤的哺乳类来说,平均脑容量是200立方厘米,但早在250万年前最早的男男女女,脑容量就已有600立方厘米,至于现代的智人,平均脑容量更高达1200~1400立方厘米。至于尼安德特人,其实脑容量更大。


这样看来似乎再清楚不过,物竞天择就该让脑越来越大才是。人类深深迷恋着我们自己的高智能,于是一心认为智力当然是越高越好。但如果真是如此,猫科动物也经过演化,为什么没有会微积分的猫?究竟为什么,在整个动物界,只有人属演化出了比例如此庞大的思考器官?

答案在于:庞大的大脑也是个庞大的负担。大脑结构脆弱,原本就不利于活动,更别说还得用个巨大的头骨把它装着。而且大脑消耗的能量惊人。对智人来说,大脑只占身体总重约2%~3%,但在身体休息而不活动时,大脑的能量消耗却占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类的大脑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大约只占8%。因为大脑较大,远古人类付出的代价有两种:首先是得花更多时间寻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缩。这就像是政府把国防预算转拨给了教育,人类也把手臂二头肌所需的能量拨给了大脑里的神经元。对于在非洲草原上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策略,事先只能说无人能知。虽然黑猩猩要讲道理绝对讲不赢智人,但它却能直接把智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扯个稀烂。


时到今日,人类大脑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我们能制造出汽车和枪炮,让我们的移动速度远高于黑猩猩,而且从远方就能将黑猩猩一枪毙命,而无须和它摔跤硬拼。只不过,汽车和枪炮是最近才有的事。在超过200万年间,虽然人类的神经网络不断增长,但除了能用燧石做出一些刀具,能把树枝削尖变成武器,人类的大脑实在没什么特殊表现。那么,究竟是为什么,才驱使人类的大脑在这200万年间不断这样演化?坦白说,我们也不知道。


人类另一项独有的特点,在于我们用两条腿直立行走。能够站起来,就更容易扫视整片草原,看看哪里有猎物或敌人,而且既然手不需负责移动身体,就能发挥其他用途,像是丢石块或是做信号。手能做的事情越多,可以说人就变得越厉害;于是人的演化也就越来越着重神经发展,也不断地对手掌和手指的肌肉做修正。于是,人类的手开始能够处理非常精细的任务,特别是能够生产、使用复杂的工具。最早有证据证明人类开始制作工具,大约可追溯到250万年前,而且工具的制作和使用也正是考古学家对远古人类的一种判断标准。


然而,直立行走也有不利的一面。原本,人类的远古祖先历经数百万年,才发展出以四肢行走、头部相对较小的骨架,而要将这种骨架调整成直立,可说是一大挑战,而且还得撑住一个超大的头盖骨,更是难上加难。于是,为了能望远、能有灵活的双手,现在人类只得面对背痛、颈脖僵硬的苦恼代价。


这点对妇女来说造成的负担更大。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让臀部变窄,于是产道宽度受限,而且别忘了婴儿的头还越来越大。于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风险。而如果早点儿生产,婴儿的大脑和头部都还比较小,也比较柔软,这位母亲就更有机会渡过难关,未来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于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或“自然淘汰”)就让生产开始提前。与其他动物相较,人类可说都是早产儿,许多重要器官的发育都还不够完善。看看小马,出生没多久就能开始小跑步;小猫出生不过几周,也能离开母亲自行觅食。相较之下,人类的婴儿只能说没用得很,许多年都得当个啃老族来被抚养、保护和教育。


人类之所以会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样人类独有的社会问题),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于此。独自一人的母亲,如果还得拖着孩子,就很难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够的食物。所以,想养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员和邻居持续提供协助。要养活一个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于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够形成强大社会关系的种族。此外,由于人类出生的时候尚未发育完全,比起其他动物,也就更能够用教育和社会化的方式加以改变。大多数哺乳动物脱离子宫的时候,就像是已经上釉的陶器出了窑,如果还想再做什么调整,不是刮伤,就是碎裂。然而,人类脱离子宫的时候,却像是从炉里拿出了一团刚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转、拉长,可塑性高到令人叹为观止。正因如此,才会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资本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又或有人好战,有人爱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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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为,有比较大的大脑、会使用工具、有超凡的学习能力还有复杂的社会结构,都可说是人类巨大的优势。而且似乎不证自明,正是这些优势使人类成为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然而,其实人类早就具有这些优势,但在整整200万年期间,人类一直就只是一种弱小、边缘的生物。大约在100万年前,虽然人类已经有了容量较大的大脑和锋利的石器,却还是得一直担心害怕食肉动物的威胁,他们很少猎杀大型猎物,维生主要靠的就是采集植物、挖找昆虫、追杀小动物,还有跟在更强大的食肉动物后面吃些剩下的腐肉。


早期石器最常见的一种用途,就是把骨头敲开,人类才能吃到里面的骨髓。有些研究人员认为,这正是人类最原始的专长。就像是啄木鸟的专长是从树干里啄出昆虫,最早的人类专长就是从骨头里取出骨髓。骨髓有什么特别的?假设我们现在看着一群狮子大口吃着一只长颈鹿。我们只能耐心等着,等它们吃饱再说。但还别急,就算狮子吃完了,旁边还有鬣狗和豺在等着,而且它们也不是好惹的;于是它们又把剩下的肉再吃干抹净。最后才轮到我们这群原始人,我们走近长颈鹿的尸体,左看看右瞧瞧,最后只能想办法去挖出唯一还能吃的组织。


这一点对于了解人类历史和心理学至关紧要。长久以来,智人一直只是稳定位于食物链的中间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变。在先前长达数百万年的时间里,人类会猎杀小动物、采集种种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时也会遭到较大型食肉动物猎杀。一直要到40万年前,有几种人种才开始固定追捕大型猎物,而要到10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才一跃而居于食物链顶端。


这场从中段到顶端的大跳跃,造成的影响翻天覆地。其他在金字塔顶端的动物(例如狮子、鲨鱼)得要花上好几百万年的时间,才终于通过演化站上顶峰。因此生态系统有时间发展出种种制衡,避免狮子和鲨鱼造成太大的破坏。随着狮子越来越强壮,演化也让瞪羚越跑越快,鬣狗越来越懂合作,犀牛脾气越来越差。相较之下,人类转眼就登上顶端,不仅让生态系统猝不及防,就连人类自己也不知所措。在过去,居于食物链顶端的食肉动物总是威风凛凛、霸气十足,数百万年的统治,让它们充满自信。但相比之下,智人就像是个香蕉共和国的独裁者。我们在不久之前,还是大草原上的小可怜,整天充满恐惧和焦虑,但这也让人类更加残酷和危险。人类历史上众多的灾难,不论是生灵涂炭的战乱还是生态遭逢的浩劫,其实都是源自这场过于仓促的地位跳跃。